1 / 10
文档名称: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doc

格式:doc   大小:5,543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doc

上传人:艾米 2022/4/27 文件大小:5.41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计生“二免”政策
一、享受“两免”政策的对象
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两免”政策:1、在我县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2、在我县领取《生残健康服务照二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7、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二、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技术服务免费基本项目
1、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按规定报销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用。
2、建立生殖健康服务制度,定期为育龄夫妻提供查孕查环、避孕节育等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和保健服务。
3、免费为育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宣传品、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宣传、培训、咨询服务;
4、免费为育龄夫妻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育龄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的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范围
(一)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或出生的;(二)非法收养子女的;(三)弃婴溺婴的;(四)非定点接生、定点引产单位施行接生、引产手术,为无生育证明的对象接生、孕检的,为无引产证明的对象引产的;(五)非法施行取环、输卵管或输精管吻合术的;(六)非法施行人流、引产、放环、取环等节育手术的;(七)利用B超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八)实施或按受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或使用假计划生育证明的,(九)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或替代他人参加查环妇检的。
二、举报形式和要求:举报人可采用信函或电话举报的方式向县人口计生局和浦阳街道(计生办)举办。
三、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的情况经查实后,县人口计生局和浦阳街道将根据情节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县举报电话:0579-89395067 89395071 89395072 **********(24小时值班),举报信寄到浦江县大桥南路1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科。 浦阳街道计生办:********** 89371057
外出、外来育龄人员计划生育须知
1、年龄在18至49周岁的育龄人员外出前要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