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都县国家税务局文件
宁国税发〔2009〕59号
宁都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宁都县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管理分局、稽查局、机关各单位:
《宁都县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落实。
二OO九年二月八日
宁都县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全面完成《宁都县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目录》的公开项目,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平时、便于操作、有利工作”的原则,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管理分局、稽查局、机关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内容分为税收执法事项和行政管理事项。
1、税收执法事项:50分
2、行政管理事项:50分
三、考核方法
实行日常考核、重点督查和年终重点检查相结合。
1、日常考核。由县局监察室按照《宁都县政务公开目录》中规定的内容和本考核办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需要公开的项目进行考核,于每月终了后5日内,将考核结果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审定后,按月公布。
2、重点督查。每年督查2次,由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全年2次的督查内容,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督查方案,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3、年终检查。县局将《宁都县政务公开目录》考核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评,由县局统一组织工作组进行实地考核,检查结果交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县局局长办公会审定。
4、考核得分:对考核方案的扣分,以扣完该项基本分为止,不再扣负分;年度得分=日常考核得分+重点督查得分+年终检查得分。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1、为保证目标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县局成立政务公开考评小组,由局纪检组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县政务公开的考评工作。
2、县局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单位提供的日常考核、督查考核和年终考核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向考评领导小组报告。
五、奖惩办法
1、根据平时考核、督查考核和年终考核得分的总分情况,确定总得分前三名的单位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由县局进行表彰。
2、对各阶段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并对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最后一名的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六、考核工作的几点要求
1、被考核单位要根据《宁都县政务公开目录》中规定的项目,按照宁都县国税局关于做好上传《政务公开》内容的通知和报送《政务公开》审批单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相应的政务公开材料。
2、考核小组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计扣分标准逐条进行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宁都县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和标准
宁都县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和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计扣分标准
考核部门
备注
税
收
执
法
事
项
1
税收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职责,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1
,
法规股
2
税法、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涉税法律、法规和规章
,
办公室、法规股、征管股、稽查局、办税服务厅等部门
规范性文件
3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1
,
法规股
4
税务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
1
,
法规股
5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法》、《江西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权限、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
,
法规股、征管股、办税服务厅等职能部门
税
收
执
法
事
项
5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许可决定
1
,少公开一项扣1分
法规股、征管股、办税服务厅等职能部门
6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所列纳税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
,
法规股、征管股
7
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相关政策、解释等文件
1
,
法规股
项目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计扣分标准
考核部门
备注
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数、减免的税额等
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