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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企业劳动管理违法行为风险分析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七月
企业劳动管理违法行为风险分析
一、招用阶段
二、劳动合同签订阶段
三、合同履行阶段
四、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阶段
五、劳务派遣
六、违法行为被查处阶段
招用阶段
解释:有关证件指学历证书、技能证书、资格证等与就业相关的各类证件。
法律风险: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扣押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招用劳动者时扣押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招用阶段
解释:担保主要指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形式。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财物,如高挡服装费、风险金、保证金等。
按目前规定,订劳动合同后,根据本单位或特殊岗位实际管理需要,本人自愿建立责任金或入股可以允许,并不能以建立和解除劳动关系为前提,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予返还。
招用劳动者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招用阶段
法律风险: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伍佰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招用劳动者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招用阶段
法律风险:如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单位损失总额由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外,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份额应不低于损失的70%)。
条款《劳动法》第九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六条
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招用阶段
法律责任: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不满15日的,按每使用一名童工处2500元罚款;超过15日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标准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条款:《劳动法》第九十四条,《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
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合同签订阶段
法律风险:
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责令改正,拒不改正2000-20000元罚款;
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包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阶段
法律风险:
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但在自用工之日起超1个月而不足12个月之内任何一月日,与劳动者补订了劳动合同(包括主动签订、责令改正),则按用工之日1个月后为起点和签订合同为终点,加付1倍工资的惩罚赔偿。
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包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阶段
法律风险: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2个月依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仅应当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视为己订立无固定期合同,而且要与劳动者补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包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