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粤考办〔 2007 〕 61号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互认课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主考学校: 为促进学****型社会、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 搭建高等教育立交桥, 加强人才培养渠道的沟通与衔接, 根据我省《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委〔 2006 〕 22 号)和《关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互认课程审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考办〔 2007 〕 14号) 要求, 省考办组织学科专家对有关主考学校上报高职高专教育专科专业可互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的材料进行了审定, 根据专家审定意见, 结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特点, 决定在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工作中, 试行相关课程互认。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互认课程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2 一、本通知所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课程互认为: 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的学生, 在高职高专学****期间已取得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 不含考查) 合格成绩, 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可确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名称课程的成绩。二、可互认的课程为: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代码: 0004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代码: 0005 )、大学语文( 课程代码: 4729 )、英语(二)( 课程代码: 0015 )、高等数学( 工本)( 课程代码: 002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课程代码: 2197 )、线性代数( 课程代码: 2198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经管类)( 课程代码: 4183 )、线性代数( 经管类) (课程代码: 4184 )。 2008 年7 月后,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代码: 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课程代码: 3709 )。三、本通知印发后, 各主考学校在向省考办申报与高职高专院校合作试点报告的同时, 一并向省考办附送合作的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 高职高专院校加盖公章)。四、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了试点工作的, 根据有关主考学校上报的材料及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各主考学校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专业可互认的课程一览表见附件一至三。已获批准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学生首次参加考试的时间在 2007 年7 月或 2008 年1 月的主考学校和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于 2007 年9月 30 日前, 由主考学校将合作的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 高职高专 3 院校加盖公章)报我办,以便核定可互认的课程。五、参加试点的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要求办理互认课程成绩的办法如下: 1 、参加试点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省考办批复的可互认课程规定, 将本校参加试点学生符合要求的课程成绩汇总后报对应的主考学校。 2、有关主考学校在每年的 5 月底或 11 月底前, 通过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在课程互认模块上报互认课程成绩(具体操作与委考课程录入和上报的规定相同)。 3 、省考办对主考学校上报的互认课程成绩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省考办打印互认课程成绩清单一式两份, 分别由省考办考籍部门和主考学校自考办存档。省考办将审核通过的互认课程成绩并入考生成绩库。六、根据《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考委〔 2006 〕 17号) 规定,从 2007 年4 月开始, 《高等数学(二) 》调整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经管类)( 课程代码: 4183 )、《线性代数》(经管类)( 课程代码: 4184 )。由此, 同意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2007 年4 月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工作的考生( 2007 年4 月前已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 ,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专科学****期间取得的《高等数学(二) 》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互认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经管类)( 课程代码: 4183 )、《线性代数》( 经管类)( 课程代码: 4184 ) 成绩。 4 200 7年4 月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工作的学生该课程互认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七、此前,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互认课程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附件: 一、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可互认成绩的课程一览表二、华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可互认成绩的课程一览表三、湛江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可互认成绩的课程一览表二○○七年八月十七日主题词: 自学考试课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