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各位考生:你们好!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申请2009年上半年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已经开始,请参考以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邮寄的方式报名。具体事项如下:一、报考条件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全部及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安排本次答辩(答辩费不退)。论文成绩一年之内有效。二、报考办法及要求1、考生必须在2008年12月1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寄相应的报名材料和汇款答辩费的方式(函报)到主考院校的相关院系报名参加答辩。报名材料包含:考生回执、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篇幅一般不少于1000字),论文提纲包括论文纲目、基本论点、主要论据以及如何进行论证等具体内容以及“本科报考资格审查表”、“免考申请表”、“单科合格证书”等三种材料的复印件,每位考生交论文指导和答辩费200元。邮局汇款和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512室收件人:胡品芳邮编:210093电话:83593062或83595178邮政快件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南京大学西北门逸夫管理科学楼512室,收件人:胡品芳邮编:210093电话:83593062或835951782、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答辩(或考核)。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3、考生与主考学校间的来往信件(含回执)及汇款等须按规定时间发出(以邮戳为准),并要清楚的写明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与Email等。如有逾期或书写差错,概不办理,后果自负。4、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公共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收到论文提纲后,根据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编排论文编号,发信告知考生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同时也会将考生的联系方式通知给指导老师,请同学主动并迅速地与指导老师联系,并按指导老师的要求提交写好的论文稿,并在2009年4月底前按老师的要求修改定稿。最后的定稿在2009年5月16日报到时交打印稿3份即可。毋须再寄来。6、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所在的单位负责(或自理)。三、考生注意事项1、答辩费汇款(通过邮局汇款,请勿夹在寄送材料里)时请在汇款单留言栏内注明专业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详细联系方式,回执和论文提纲的封面上同时注明详细有效的邮政编码和地址、电话以及电子信箱。(必须填写清晰完整有效,否则后果自负),以免延误论文指导。2、报名所需的材料“本科报考资格审查表”、“免考申请表”、“单科合格证书”等均是复印件,和回执、论文提纲等一起按规定的地址和时间寄达,凡是不按时寄交有关报名材料或论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费概不退还。3、考生向主考学校寄送有关材料时(钱和材料分开寄),要注意时间期限,如时间较宽松,可用挂号信邮寄(不得用平信,否则遗失后果自负);如时间较紧,应用“特快专递”邮寄。4、公共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将在1月20日前将分配的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以及论文答辩要求通过信件寄给符合报名条件并已收到汇款的考生,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勿再来电咨询是否收到钱和材料。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老师的要求修改和完成论文以及未按时参加答辩的考生,将不予答辩,答辩申请费用不退。5、答辩时间安排:5月16日(8:30-16:00)到逸夫管理科学楼5楼报到,5月17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