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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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与义的肯定派 尽管他们对何为“义”的理 在论述黄老学派的义观念之前 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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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有分歧 但也共享“义”的一些基本价值意 先扼要概述老庄与商鞅对“义”的态度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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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与儒、墨两家高度肯定“义”的价值不同 法。《老子》对“义”基本持否定态度 第 3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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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两家总体上对“义”持怀疑、批评和否定 表达了“失道德而后仁义”的价值排序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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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态度① 然而 号称综合了道、法两家的稷 后文 认为“大道废 有仁义” 故主张“绝仁
收稿日期: 2021 09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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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规范伦理学与元伦理学视域下的先秦诸子伦理学重构” 20BZX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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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乔见 1979— 男 云南陆良人 哲学博士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先秦诸子、
宋明理学、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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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老子其人与《老子》其书的年代 历来聚讼纷纭 从仁、义、圣、智、礼、法等价值观念的衍化来看 老子批判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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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圣智、礼等价值远甚于法家 笔者以为 《老子》至少相关篇章晚于孔、墨而早于法家得势 应大体符合实情。
98管子学刊 2022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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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义 民复孝慈”①。《庄子》的情形相对复 命”⑥ 实际上也就是忘 无心 而为之。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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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 一般认为《庄子》内七篇义理较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