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 结合《X 区 X 年实施深化“五
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方案》( X 新委综〔 X〕32 号)要求,特制定
本方案。
一、
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 结合《X 区 X 年实施深化“五
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方案》( X 新委综〔 X〕32 号)要求,特制定
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我区民生工程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市
场、保障房、民政福利、为民办实事等项目。全年安排实施项目61
个,年度计划投资 亿元,其中总投资超亿元项目 14 个,年度投资超亿元项目 5 个。全年计划新开工项目 41 个,新竣工项目 38 个,新策划项目 13 个。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 X 区 X 年实施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方案》精神,按照“分类管理兼顾属地划分”的原则,将我区“民生工程行动计划” 项目推进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镇(街)。其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的民生项目负有跟踪、督促、协调和定时汇报进度的责任;各民生项目所在镇(街)负有组织项目实施、定时汇报进度以及配合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
二、考评办法
年初由民生工程行动计划指挥部根据区深化 “五大战役” 行动计划指挥部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并下达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镇
(街)。年终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平时工作表现,对各行业主管部门
及各镇(街)进行量化考评。其中: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考核以项目行
业划分确定任务数(具体分解情况详见附表 2);对各镇(街)考核
以项目所在地划分确定任务。
考评工作设定总分 3000 分,其中年度投资任务 1000 分,新策
划、新开工、新竣工任务各 500 分,工程进度和宣传信息报送任务
分。没有任务的镇(街)得基本分的一半。 1 .年度投资任务(基本分 1000 分)
根据投资完成情况按比例加(扣)分,具体为:完成任务得基本
分( 1000 分),每增(减)投资 1000 万元,加(扣) 100 分;增
(减)投资额低于 1000 万元,按比例加(扣)分,如:超额(减少)
完成投资额 800 万元则加(扣) 80 分。投资额以报送统计局数据为
准。
2 .策划、开工、竣工任务(基本分各 500 分)
1)新策划项目指单体投资 1000 万元以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审批(政府投资批复、 民间投资备案),达到可开工条件的项目,每增(减) 1 个加(扣) 100 分。
2)新开工项目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依据。新开工项目每增(减) 1 个加(扣) 50 分。
3)新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为依据。新竣工投产项目每增(减) 1 个加(扣) 50 分。
3 .工程进度和宣传信息报送任务(基本分 500 分)
1)工程进度报送总分 2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