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旅行社管理系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实践性教学环节是高职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地抓好实习环节的工作,保证实习的质量,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旅行社管理系特制定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一、毕业实习的管理制度
1、旅行社管理系学生毕业实习环节参照学院《实习手册》相关规定及专业设置相关要求完成;
2、学生实习单位的落实原则上由系里统一安排,由学生本人落实单位前往实习的,须经系里同意后方可前往,其实习协议的签订、实习过程的管理、实习成绩的鉴定同系里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一样;
3、学生前往实习单位前,须完成或了解相关工作及程序。如学校及系里有关实习的规定及要求;毕业论文的选题及指导老师的选择;接受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了解毕业签约的相关事项等;
4、按学校相关规定及系里的具体要求,系里同接受实习学生较多的单位分别签订《实习协议》,就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定;接受实习学生少的单位同实习学生本人签订《实习协议》,就双方的权力及义务进行约定,系里作为第三方负责监督落实。《实习协议》具备法律效应;
5、实习期间,尊重实习单位的各级领导、同事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实习协议》规定,服从单位对实习的岗位安排及相关管理,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违者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系里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列入该生实载。如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返校以后还将另做纪律处理。如实习单位有违反《实习协议》行为发生,实习学生应立即联系系里,由系里出面解决,禁止实习学生擅自处理;
6、积极参加所在实习单位的政治学习(是党、团员的实习生应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活动)和公益活动等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学校及系里如有政治学习、活动等需实习生回校参加的,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实习学生须力争参加,如因出团等客观原因确系参加不了的,须提前向系里请假;
7、实习学生有各种原因需更更换实习单位的,须提前告知系里,经系里同意,并在妥善处理好与原实习单位的关系及权利、义务后,方可赴新的实习单位;
8、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无故请假缺勤。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必须经实习单位负责人和系里的批准;请假日期不得超过全实习期的1/3,否则其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9、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就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及实习期间完成的毕业论文等返回学校,完成论文答辩及与毕业相关的事宜;
10、学生有违反实习管理相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或以毕业实习不及格论处,甚至取消实习资格。
二、节假日社会实践的管理制度
1、旅行社管理系学生节假日社会实践由系导游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具体负责实施。对系务委员会负责。
2、导游管理委员会在旅行社管理系的统一领导下,接受旅行社或其他单位的委托,代表本系安排学生导游员进行导游活动或从事其他相关接待活动,处理节假日社会实践的相关事宜。学生一般不允许单独进行实践,如有,须事先向导游管理委员会申报、审批,并且办妥相关手续;
3、实践期间,尊重实践单位的各级领导、同事等,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实践协议》规定,接受单位对实践的岗位安排及相关管理。在实践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