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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的法律问题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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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的法律问题研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共享单车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 要 近几年来,共享单车具有方便快捷等便民功能深受消费者欢迎,迅速在全国蓬勃发展。但是,目前对共享单车的规制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相关立法未能及时跟进,不仅造成了行业管理的混乱,对共享单车用户权益的保护也共享单车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 要 近几年来,共享单车具有方便快捷等便民功能深受消费者欢迎,迅速在全国蓬勃发展。但是,目前对共享单车的规制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相关立法未能及时跟进,不仅造成了行业管理的混乱,对共享单车用户权益的保护也于法无据,亟待引起关注。
关键词 共享单车 法律关系 法律问题
中圖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1共享单车的现状分析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共享单车市场飞速发展,陆续出现了摩拜单车、ofo共享单车、小鸣单车、小蓝单车等几十个品牌的共享单车。用户只需要在手机上下载APP,并支付0-299元不等的押金就可以用手机扫码***使用单车。据权威统计机构CNNIC的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份, ,, %。但是,也应当看到,共享单车的迅猛发展使同行业之间的竞争加剧,部分共享单车未经历多久时间就被迫退出共享单车市场。
2共享单车市场主要法律关系分析

政府作为行政管理机关,与共享单车企业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一方面,政府要规范共享单车市场,引导企业在法律法规的制约下发展;同时,政府也应积极鼓励、容纳共享单车发展壮大,在城市规划等方面为其提供相关生存空间。既不能一味限制,也不能一味放纵。前者将会为共享单车设置发展瓶颈,后者将引发诸多的社会问题,为城市的发展“添堵”。


共享单车企业自己生产或从第三方购买单车后将单车投放市场以供用户使用,共享单车企业拥有单车的所有权,通过网络平台与用户签订租赁合同后,用户通过网络支付方式,-2元不等的租金即可使用单车,也就是取得单车使用权。这种模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的规定。
当然,共享单车的租赁方式与传统租赁方式相比有其特殊之处。首先是,共享单车租赁合同的订立方式与传统租赁合同面对面的订立方式不同,它是通过网络平台订立的,因此,其租赁合同也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其次是,共享单车租赁期限较为短暂,大多数为几分钟到几十分钟。其解决的主要是用户出行“一公里”的问题。所以说,共享单车服务的法律性质是基于所有权特定情形下的分时租赁。其所说的“共享”并不是单车所有权的共享,而是使用权的共享。用户仅在履行支付程序后享有对单车的使用权,没有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所以用户在使用单车时无论是基于法律还是道德要求,都有对单车妥善使用的义务。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在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时有义务,确保证单车质量符合安全标准,用户也有权利要求企业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单车供其使用。基于共享单车服务的特殊性,用户使用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