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一、责任单位
哈尔滨市固废辐射管理办公室
二、责任人
主任、分管副主任,承办人(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许可条件
(一)在哈尔滨市辖区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不包括医疗废物)。
(二)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三)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五)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
(六)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七)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八)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五、申报材料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汇报材料。
(三)危险废物经营专业人员明细表、学历、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人员的工作简历。
(四)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危险废物运输工具清单(包括车辆型号、运输年限等)。
(五)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基本资料。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意见。
(七)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和工艺流程。
(八)保证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九)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要求出具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
六、办理程序
(一)向哈尔滨市固废辐射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包括医疗废物),哈尔滨市固废辐射管理办公室应介绍其到省环保厅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报单位向省环保厅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将填写完整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有关申报材料报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
(三)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哈尔滨市固废辐射管理办公室陪同,深入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省环保厅将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提交的材料下发至哈尔滨市环保局,具体由哈尔滨市固废辐射管理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意见,并报省环保厅。
(五)省环保厅根据经营单位申报材料、市级环保部门初审意见、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及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作出是否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七、监督检查
(一)建立完善的例会制度,内部分工实行AB角,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本单位
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二)本单位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三)局机关有关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四)接受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六)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八、责任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