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内容.doc

格式:doc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内容.doc

上传人:w8888u 2012/1/1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内容.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内容
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是指在国控和省控重点监控企业中,设置负责环境保护的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具有掌握环境基本法律、污染控制基本技术的企业环境监督员,并通过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和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的自主环境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主要包括: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框架、编制本企业内部的环保规划和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台账和档案。
一、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
(一)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的管理
所有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应明确设置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企业领导、环境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车间环保员组成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定期不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企业的环境问题,共同做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企业废气、废水等处理设施必须配备保证其正常运行的足够操作人员,设立能够监测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化验室,配备专职的化验人员。
企业需设置一名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的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至少一名以上的企业环境监督员,其中,企业可根据企业规模和污染物产生排放实际情况,分别设立水污染类、大气污染类和固废类企业环境监督员。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必须由厂长或企业主管环保的副厂长担任,企业环境监督员必须由企业环保部部长或环保专工担任。环境管理总负责人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企业环境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企业的环境守法状况。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企业环境监督员产生由企业决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所有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必须填写登记申请表,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机构对符合备件申请人,根据级别和专业分别登记。
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实行报告制度,企业每季度向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机构报告至少一次企业环保工作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情况;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情况;企业落实环境管理制度情况;企业开展内部环境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变更,必须重新参加培训并获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资质,按要求重新登记备案。
(二)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素质
所有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实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必须参加由环境保护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污染减排政策;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社会环境责任;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基本理论及方法,包括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应急管理等;环境污染控制技术和监测技术;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框架。
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必须了解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了解环境保护基础知识;了解一般环境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技术;了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技术和相关知识。
企业环境监督员要求全面掌握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掌握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掌握本企业污染防治理论和技术;掌握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基本情况,熟悉理解和运用污染物测定和分析技术;掌握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技术和相关知识等。
(三)明确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的职责
所有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下发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