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职工击碎总经理的“特洛伊木马”
2006-06-13 16:19:2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郭国松
两级法院介入国企改制:职工击碎总经理的“特洛伊木马”
●华侨公司的职工们以民事诉讼的方法,推翻了此前看似铁案的股权认购方案
佛山市两级法院终于正面介入国企改制纠纷,使人们正视这样的问题:国企改制,必须走法律程序。
国有企业是不是“想卖给谁就卖给谁”?国企职工对转制除了俯首听命,还有没有诉诸法律的权利?
最近,广东省佛山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4名职工提起民事诉讼,%的股权无效,将股权重新分配给全体职工,获得法院支持。同时,职工们向中纪委举报,将这位在国企转制过程中隐瞒1000多万元国有资产的民营企业新贵送进了监狱。
千万元国有资产被隐瞒
佛山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下称华侨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81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以房地产开发为主,拥有3个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2000年1月,华侨公司向主管单位佛山市建设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资产公司)提出申请,拟将总公司和属下3个子公司整体改制为非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并由个人收购,总经理冼希明担任专职工作组组长。经资产公司和佛山市财政局的批准立项,规定纳入资产评估的范围为总公司和属下3家子公司的整体资产。
资产评估前,冼希明签署了无账外资产的保证书,但是评估机构竟然与华侨公司有业务往来。资产公司要求华侨公司重新委托评估机构,不过冼希明以时间紧迫为由,让新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用第一个评估机构使用过的资料进行评估,转制黑洞由此形成。
经过评估,列入转制的华侨公司及3个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6,487,990元,负债总额为104,718,543元,净资产61,769,447元。2001年2月,经佛山市国资办、市企改领导小组批准,资产公司对华侨公司改制方案做出批复,同意按政策剥离不良资产及用于拆迁补偿专项使用的资产共59,064,042元,列入转制的资产总额为2,705,405元,按评估价的八折转让给内部职工,且一次性付款时再给予八折优惠。这样,华侨公司和3个子公司最后被以1,731,459元甩卖。
2001年4月,随着新的营业执照的颁发,华侨公司更名为佛山市盈溢房地产有限公司,由包括冼希明在内的原华侨公司14名职工买断。其中,%的股份。
在转制完成的同时,华侨公司的部分职工开始向有关部门举报冼希明故意隐瞒国有资产的问题,举报信一直反映到中纪委。在中纪委的过问下,最高检察院决定督办华侨公司在转制过程中涉嫌隐瞒巨额国有资产一案。
检察机关很快查明,在华侨公司资产评估期间,冼希明采取隐瞒不报和编造虚假理由等手段,使3500多平方米的未出售商品房等不动产未能列入资产评估,总价值1079万多元。此前,冼希明还利用内部职工购买本公司福利房的机会,中途修改图纸,将其按150多平方米面积购买的一套复式住宅增大为230多平方米,增加部分的价值近10万元。
2005年7月,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冼希明有期徒刑10年。冼希明放弃了二审上诉权。
董事长高额持股被判无效
在汕头中院审理被告人冼希明被控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