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王位世袭制、分封制和宗法制,是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秦统一后,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建立起来。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集中体现。它经历了产生、形成、确立、完备、强化、衰亡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秦汉至隋唐为第一阶段,历史进步性居主流;北宋至明清为第二阶段,其消极影响日趋突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历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具体措施都具有明显的继承性、共性和特殊性。
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分封制
前提:约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建立周朝,并实行分封制。
(1)一个目的:为了进行有效的统治,西周实行分封制。
(2)两个内容:土地和人民。
(3)三个对象: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
(4)四个等级:形成了等级森严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5)诸侯的义务:服从天子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
(6)分封制的影响:
初期:
①扩大统治区域,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
②臣属关系更加明确,周王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
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后期: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分封制遭受破坏。
(1)目的:为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内容: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属来维系政治等级。
(3)特点: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形成了大宗与小宗所构成的家族等级秩序。
(4)作用:保证贵族的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内部的稳定和团结;有利于凝聚宗族,“国”“家”结合,强化王权。
宗法制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①以宗法制为核心,带有浓厚的部族血缘色彩;
②神权与王权相结合;
③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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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
宗法制
不同点
目的
为了巩固周王室的统治。
为了解决在权力、土地、财产继承上的矛盾,巩固统治秩序。
内容
将宗族、姻亲和功臣等分封到各地,封邦建国,封国与周王之间具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通过血缘宗族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力,确立起相对的大宗小宗体系。
作用
扩大了疆域,巩固了奴隶主贵族的统治,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严格的等级序列。
确立分配继承制度,保障世卿世禄特权。利于凝聚宗族力量,“国”“家”结合起来。
关系
分封制与宗法制为西周政治制度的两大支柱,二者互为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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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积极:重视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有利于社会安定,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②消极: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划分远近尊卑,个体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与现代平等和法制意识相违背。
“家谱”
(1)主要原因:受宗法制的传统影响,中国人重视血缘和家族观念;小农生产方式的影响;彰显家族声誉,弘扬传统美德。
(2)历史作用:凝聚亲族;弘扬正统观念;规范人际社会关系;巩固统治。
(3)现实作用: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有利于团结广大海外侨胞,有利于实现国家统一。
(4)学术价值: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可以拓展史料来源;当然,家谱隐恶扬善的笔法和孤证会影响其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