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速公路沿线广告专项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关于建设“两美浙江”的决策部署,根据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整治现场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 XX 市 XX 区公路边“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南政办发〔 2014 〕 207 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高速公路沿线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拆除我区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 有效消除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泛滥、凌乱现象,切实提升高速公路通行环境,确保全面完成我区今年“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目标任务。二、整治范围我区境内高速公路主线两侧公路用地外 200 米可视范围。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互通枢纽三个区域。三、整治原则高速公路主线未经审批和审批到期的违法广告牌一律拆除。高速公路主线经审批设置未到期限和无审批期限的广告牌要依法进行整治。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互通枢纽三个区域按规划方案进行专项整治。四、整治主体及相关部门责任涉及高速公路沿线的各镇人民政府为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区域内高速公路违法广告的具体整治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对高速公路沿线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舆论宣传,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区法制办负责依法拆除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过程中的法律指导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实施强制拆除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经费。区交通局负责配合做好高速公路用地外广告调查核实工作,协助完成违法广告拆除、督查等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依法实施强制拆除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发布及广告业主的管理工作,全面核实审批登记情况。区国土分局负责整治范围内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违法广告的认定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速公路沿线设置区内广告的规划编制工作、长效的审批管理工作及其他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区信访局负责指导、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信访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区“三改一拆”办负责全区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督查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