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大学网上信息发布与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上海大学信息发布和管理,全面展示上海大学建设和发展的新成就,加大我校对外宣传的力度,更好地反映学校所属各学院、各部门业务情况和工作业绩,展示学校整体风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总则
为加强上海大学各类信息发布网站的安全保护和规范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教技[2000]4号)、《上海市教育系统网站(教育类)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上海大学网上信息发布与管理是指上海大学各类门户网站、各类专题网站、网上交互系统、网上资源发布等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以及此类网站上信息发布与管理的办法。不包含部门和学院用于教学、科研、行政等业务管理的系统网站。
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是学校域名、IP地址、网络存储空间的主管部门,学校各学院(部门)未经学校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校园网以外申请域名和空间。
学校各网站是网上形象的代表,内容应该合法、健康,能反映学校风貌,能够为我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优良服务。未经学校批准,各网站均不得擅自进行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
学校主页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上海大学主页内容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技术支持。主页上所有信息的发布与审核采用实名制,
用户登录采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各学院(部门)应指定责任心强的信息管理人员在主页上发布各类信息,应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不得发布涉密信息。
党委宣传部指定专门管理员,其具有上海大学主页新闻审核权限,负责审核各学院(部门)提交的校部新闻、热点信息、学术报告。
党委办公室负责“学校概况”、“上大校史”、“学校介绍”、“校徽介绍”、“校园景观”、“学校领导”、“两院院士和学科带头人”等内容。
校部通知、主页弹出窗口由校长办公室审核后发布。
学校主页上栏目分类的增加、删除、变更、专题网站链接的设置必须由相关部门向校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通知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进行修改。
党委宣传部对网上信息定期进行巡查,对于失效、错误的栏目分类、专题网站、信息内容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必须告知相关部门。
学校门户子站
门户子站用于各学院(部门)的信息发布、服务引导,本身不得包含任何业务系统应用。业务系统建设参看《上海大学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及业务数据管理办法》
门户子站原则上必须采用上海大学主页内容管理系统(CMS)建设,对于当前CMS系统不能满足其建站需求并短期内无法解决的,经学校同意,可以自行建设门户子站。自行建站要求参见第六章。
各学院(部门)建立门户子站必须填写《上海大学自助建站申请表》,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允许建立门户子站。
各学院(部门)应专门指定信息管理人员负责门户子站架构的建设和内容管理。
专题网站
专题网站是指学校或各学院(部门)由于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建设的,围绕该活动或项目发布各类相关信息的网站。
专题网站必须采用上海大学主页内容管理系统(CMS)建设。
各学院(部门)建立专题网站必须填写《上海大学自助建站申请表》,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允许建立专题网站。
各学院(部门)应专门指定信息管理人员负责专题网站架构的建设和内容管理。
在门户子站上设立专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