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文)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参照原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第三条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处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审计,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帐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条科研经费按照项目来源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大类分别进行管理。纵向项目经费是指上级部门下达的财政性支出的研究项目经费;横向项目经费是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非财政性支出的研究项目经费。我校与外单位合作承担的财政性支出的研究项目,有项目批复证明我校为承担单位之一者按纵向项目经费管理,否则按横向项目经费管理。
第五条科研合同是学校和资金提供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约定,也是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重要依据。科技处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科研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承接
其科研项目。审批通过的科研合同,必须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代表学校签署科研合同。
第六条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或立项书中的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的收支必须规范,经费的使用要依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并符合科研合同和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
二、经费支出与审批
第七条业务费、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含研究生助研劳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组成部分。
第八条科研业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维修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研究项目的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装卸、安装和有关土建工程的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
: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所需的水、电、燃料、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费用。
:指研究、开发项目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等发生的费用。
、印刷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复印、印刷的费用。
: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而租赁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
:指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调研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参加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学术会议费用等。
:指项目进行过程中项目组人员出国参加学术会议或进行学术交流,以及外国专家来访的费用。
、验收费:指科技成果在鉴定、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或科研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支出。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