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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专题.doc

上传人:ranfand 2017/3/12 文件大小:28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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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专题.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三旧改造专题研究摘要: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快速推进, 与之相伴的是商品住宅供应紧张, 房地产可供开发有效土地供不应求, 和大量土地开发投入、土地低效利用。城市中心区用地供需矛盾更是日趋紧张; 与此同时许多旧区普遍存在布局混乱、容积率低、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短缺、环境污染等弊病, 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和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进程。因而积极推广“三旧”改造, 挖掘土地利用潜力, 使土地市场由增量土地向存量地土地转变, 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成为了目前实现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对此, 房地产开发向“三旧要地”也将成为一种普遍的发展趋势。关键词:三旧改造六本木新城三方共赢一、前言 2008 年,国家出台“三旧改造”的有关政策,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及广东省试行。“三旧改造”是指旧城镇、就村庄、旧厂房的改造。全面推进“三旧”改造, 既是化解人多地少矛盾的迫切需要, 同时也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激发城乡生机与活力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快城镇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二、三旧改造的优势 1、" 三旧" 改造可以拉动投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2、节省新增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费。 3、按规定完善历史遗留用地手续,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现在很多用地要求占补平衡, " 三旧" 用地改造则不用占补平衡。 4、地方政府集体可以获得土地出让收入。按照 20% 作为内部和公共设施用地,另外 80% 按照招拍挂,协议以后一半进入出让。 5、实现多方共赢,调动各方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为促进使用存量土地, 鼓励原用地者支持改造, 新政策允许纳入" 三旧" 改造范围、没有合法手续的用地,采用协议方式,完善供地手续。 6、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旧村庄的改造。三、三旧改造的模式(一)政府主导模式政府负责拆迁赔偿, 进行土地整理, 并投入资金主导建设, 属于完全政府主导的公益型改造模式, 主要适用于旧城镇和旧厂房改造, 具体策略如下: 1 .政府主导新建型:(1 )政府利用零散地块,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满足地区设施承载力的需要;(2) 根据城市规划的功能布局, 政府对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的旧城或失去功能的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并为因改造产生的失业工人提供免费培训, 为原改造范围内的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3) 政府统征统购被纳入城市建成区的农村用地,为失地农民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 2 .政府主导更新型:(1 )政府统一对旧城区、旧厂房进行翻新、修葺, 通过租金和税费的优惠吸引商业、生产性服务业进驻;(2) 允许升级改造的工业区适度发展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 3. 政府主导改建型:(1) 政府主导拆迁补偿等工作, 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建筑改造的建设与资金投入;(2) 政府制定合理补偿标准, 并保证拆迁户的安置保障;(3) 政府为村民提供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培训。 4 .政府主导整治型:(1 )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使新建筑的形式、色彩、层数和尺度与历史建筑保持协调统一;(2) 成立改造工作专项部门, 监管保护范围内的房屋兴建和修缮;(3) 疏解旧城区人口压力,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二)政府与市场合作模式政府前期负责拆迁赔偿、土地整理等工作, 后期进行政策指导和规范市场行为, 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 该模式适用于旧城镇和旧厂房改造,具体策略如下: 1. 政府与市场合作新建型:(1)“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进行“阳光拆迁”;规范拆迁流程、操作方法,建立监督渠道,实现拆迁过程的“全透明”;(2 )政府出资进行旧城镇和旧厂房改造,保障一定资金进行过渡安置。 2 .政府与市场合作更新型:(1 )采用 BOT 等模式,政府与开发商共同进行拆迁、土地整理与重新建设;(2 )引入市场资金发展休闲、生态旅游业,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 3 .政府与市场合作改建型:(1 )政府主动调整用地功能,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土地前期整备, 共同进行土地开发经营与管理;(2) 合理制定开发强度,平衡改造收益,降低改造难度。(三)集体主导模式由村集体成立经济发展公司进行改造,政府负责协作或给予扶持政策, 可采用集体主导的公益型改造或者集体成立公司的自主性改造两种方式,该模式适用于旧村居和旧厂房改造,具体策略如下: 1 .集体主导新建型:(1 )集体利用村闲置地作为周转启动地块,建设公寓式新村;(2) 对迁出腾空的部分旧村实施拆迁, 建设公寓式住宅, 用于安置旧村内其它村民;(3) 政府予以相关配套设施和政策的支持。 2 .集体主导改建型:(1 )在完善股权设置和股份分配的基础上,由村集体统一改造, 村民以其“宅基地”及其住房( 合法补偿面积部分) 作价入股筹集改造资金;(2) 村民参与整个开发, 并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