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通江县省级生态公益林县级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为确保省级公益林管护效果,对其管护质量进行正确评价,保障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权所有者和管护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各乡镇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四川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试行)》、《四川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
 4、《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二、检查对象
纳入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范围的各乡镇和国有林场。
三、检查验收内容
1、生态公益林认定情况,包括小班面积、地类、权属认定是否准确无误;
2、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3、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定情况;
4、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5、生态公益林面积变化、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及人为因素造成生态公益林破坏等发生情况;
6、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建立生态公益林标识标牌、补植补造、管护形式、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等情况。
四、检查验收办法
(一)检查方式。县级检查验收采用逐乡镇、林场全查。一是以乡镇、林场为单位,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小班,小班一经抽中,不得随意改动,然后对抽中小班进行现地调查。二是在被检查的乡镇、林场中,分村或工区分别抽取3—5个管护人员和非管护人员作为访问调查对象。
(二)检查方法。采用文案调查、访问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文案调查。检查有关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补偿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关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图、表、卡、书、证是否齐备一致;有关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活动和火灾、病虫害发生的记录情况;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定、管护人员花名册建立、管护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建立情况等。
2、访问调查。包括管护人员的基本情况、管护形式、管护合同情况、巡山记录、管护报酬兑现情况、管护效果及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实地调查。一是小班面积调查。对抽中的小班采用GPS定位后现场调绘的办法,小班位置没有发生变化时,检查时面积达到原认定面积的90%以上的,按原面积认定,低于90%的以重新调绘的面积为准;小班位置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测量小班面积,并以测量面积为准。由于经营管理、管护等原因使得公益林小班地类发生变化,造成面积减少的,该小班管护认定为不合格(有合法手续除外);小班内发现非法采伐、放牧和滥挖野生植物的,该小班管护认定为不合格;小班内未办理相关合法手续进行采脂割漆的,该小班认定为不合格。二是地类调查。检查该小班地类是否符合生态公益林认定标准,不符合的该小班认定为不合格。三是权属调查。调查小班权属是否清楚明晰,是否按权属签定管护合同,并按权属兑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四是管护成效调查。主要调查小班内是否有存在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乱征乱占等违法现象,是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是否按要求建立管护标识标牌、进行补植补造。
五、检查指标计算
1、生态公益林认定。满分10分,小班面积、地类、权属认定准确无误并签定了公益林区划界定协议书的得10分,。因面积不足、地类不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