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重庆市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和管理,推进我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社会科学研究的质量,促进我市社会科学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多出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科学研究规律,大力推动理论创新。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重视基础理论研究,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加强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第三条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要按照“遵循科研规律,创新管理措施;服务中心工作,争创社科精品”的思路;坚持以我市专家学者为依靠,以各社科科研单位为依托,以多出优秀成果为目标,以提高我市
社科规划项目成果的优秀率、转化率为重点,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从申报至结项全过程,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推动我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取得更好发展和进步。
第四条加强选题、申报、评审、立项、开题、中期、结项、成果应用等八个环节的管理,完善组织、人才、监督、经费等保障措施,实施分类管理、目标管理、量化管理、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建立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提升我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研究质量。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市社科规划项目实行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管理、各社科科研单位管理和项目负责人管理的体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本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发布《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指南》(下简称《项目指南》);负责与各学科组及专家的联络,并指导各学科组经常性的工作;使用和管理全市社科规划专项经费;组织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立项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项目成果的鉴定和验收;受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的委托,协助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
和管理;交流社会科学研究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加强人文社科基地和社科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做好规划项目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工作。
、各高校(区县)社科联和市社科联所属学会在市社科规划办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市社科规划项目。
主要职责是:组织所在单位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对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做好项目年度检查;参与组织项目成果的鉴定、验收和推广。
。组织项目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并接受监督检查。为便于验收结项,应妥善保存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市社科规划办根据社会科学的学科分类及我市社会科学研究的具体情况,设立若干学科组,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学科组成员应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一定的学术威信和学科代表性。学科组专家聘期一般为五年,在五年内可根据需要对部分成员作适当调整。
学科组的职责是:
《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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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规划和选题
第七条市社科规划项目选题,主要以发布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指南》的方式进行。指南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在请示市领导和征求市社科规划各学科组专家与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社科规划办汇总提出社科规划《项目指南》,报市委宣传部,经批准后,予以公布。
《项目指南》说明本年度社科规划研究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研究选题和研究方向,是项目申报和研究的指导性文件。
第八条《项目指南》的选题原则、程序和渠道:
:根据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重庆市委市府的发展战略、学科和队伍建设的需要、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市领导和专家提议的内容等制定。其中,80%的重点项目、70%的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选题应是重庆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内容。
:市领导点题或专家建议选题→专家组审查评议→形成选题建议→报宣传部审定→向全市公布《项目指南》。
:由市社科规划办组织,通过向市领导征集选题;通过重庆市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征集选题;通过向市级主要部门征集选题;通过重庆市社科联网站、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及市内重要媒体等向社会征求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