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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学生处文件学生字[2013]30号
关于办理2013-2014学年度
生源地信用助: .
北方民族大学学生处文件学生字[2013]30号
关于办理2013-2014学年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通知
各院(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是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办理不及时或不合格都将影响贷款的发放。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回执办理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绝大部分省份已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办理电子回执。经初步统计,我校今年共有3676人(含2013级新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初步签订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需要在近期办理电子回执。为帮助学生顺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院(系)收齐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请学生自行剪下印有支付宝用户名和密码的虚线部分妥善保存),并填写好《学院(系)2013-2014学年度生源地贷款学生相关信息汇总表》,于9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将在一周内完成审核,并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信息,然后提交给学生当地经办机构。
二、纸质回执办理今年,尚有江西、黑龙江、四川等个别省份的县市仍需要办理纸质回执(具体以当地经办机构今年的规定为准)。请通知需要办理纸质回执的学生,持当地经办机构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于9月10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德楼2楼)现场办理,然后自行将纸质回执邮寄或送至当地经办机构。
因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不同,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督促贷款学生在电子回执录入或纸质回执送达后,及时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附件:院(系)2013-2014学年度生源地贷款学生
相关信息汇总表学生处二◦一三年九月三日主题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
北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