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交通肇事逃逸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犯罪原因及对策探析]
在本文中,笔者将通过对某县检察院办理的359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分析,探究交通肇事犯罪的发生规律和原因,以期能找出解决或缓解问题的对策。
一、交通肇事案件的特点
(一)交通肇事多发性生事故的几率就大。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乘车人而言,交通法规和规则知之甚少,再加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翻越护栏、与机动车辆抢道等情形就时有发生,平时在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报有一些侥幸的心理,认为自己的一些违规行为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正是由于这种想法使得上述人员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不仅扰乱交通秩序,也威胁自身安全。
(二)监管不力,相关人员有恃无恐
据统计,在359案件中,肇事司机无证驾驶的有86起,在受害者中,无证驾驶车辆的有172起,可以说,无证驾驶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在广大的农村,农民买车多为农忙时自用,农闲时跑短途运输,为节省费用购车不入户,无证驾驶的现象更为普遍,这与相关部门执法监管不力密不可分,同时,监管不力也导致部分车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或报废车上路营运,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例如自觉系安全带、超速驾驶的大有人在。而从刑事处罚来讲,交通肇事主观上属于过失犯罪,缓刑作为一项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制度,在交通肇事案件量刑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宣告缓刑的主要因素是被告人积极对受害人或其家属进行赔偿,但如果过多的适用缓刑就会减弱刑罚的打击力度,使部分肇事者有恃无恐,对社会公众亦起不到震慑作用,导致部分驾驶者抱有“只要有钱赔偿即使撞死人也不用坐牢”的错误想法。
(三)道路基础设施滞后,安全隐患多。
就某县而言,国道和省道穿越境内,工业又是该县的主要产业,大型货车多,交通流量大,对道路的要求就相对比较高,而该县混合路面多,大部分道路没有设立中央分隔带和路边两侧护拦,路灯破损多,道路夜间多处黑暗,警告、限制等标志也数量不足,人车混行的现象大量存在,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而随着村村通公路的实现,农村道路有了改善,但交通安全设施却相对薄弱,许多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和公路转弯处没有设立足够的提醒和警示标志,不能给驾驶员已足够的提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据统计,359起案件中,发生在路口的有230起,占64%,特别是国道、省道与村庄之间的路口发生事故的几率更高,但是红绿灯、黄闪灯设置的却不多。
三、交通事故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充分利宣传栏、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阵地,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全民进行安全知识交通规则的宣传教育。多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震撼人心,使大多数人明确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我们的生活环境就更加太平,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就会有人成为无谓的牺牲者;通过宣传教育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成为渗透到人们心灵中的行为习惯,而不再是被动的要求。
(二)加大培训教育力度
培训教育应覆盖全民。对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而言,他们是交通弱者,也是交通事故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应对基本的交通规则有所知晓。而对于机动车驾驶员而言,有关主管机关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把发放驾驶执照关口,对未经驾驶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绝不发放驾驶证,对违法发放驾驶执照的驾驶培训学校和无证驾驶者一经查出即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