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第一章总论 项目由来惠济区作为郑州市辖区之一,居于郑汴洛黄金旅游线路的中心,旅游资源丰富, 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惠源生态园、马拉湾海浪浴场等旅游景点密集分布在惠济区黄河南岸的沿黄旅游带。然而丰富的旅游资源并没有发达的交通系统与之相适应。目前,由郑州市区前往沿黄旅游带只能通过江山路、天河路、中州大道三条道路进行交通转换,每逢节假日该区域都会出现严重的拥堵问题,严重影响了沿黄旅游带的游览品质。为此,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 万元建设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 大河路)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北部,规划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路段全长 m,道路红线宽为 60m,设计速度 50km/h (辅道设计速度 30km/h ),标准段为双向八车道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本)》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中 T 城市交通设施 138 城市道路“新建、扩建快速路、主干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扩建次干路”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新建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 年6月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的要求,我单位进行了现场勘查和收集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在报告编制过程中采取了网上公示、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的征求了公众意见。 编制依据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1月1日起实施); 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3月 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3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 年4月1日起实施) ; (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年 9月 1日起实施)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8月28日起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4 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 3月 1日起实施);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 1998 年12 月起实施); ( 1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第21号); (12)《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环保部令第 35号]); ( 13)《郑州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郑环办[2012]61 号); (14)《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 90)第 17号令); ( 1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 1998 年 12 月起实施); (16)《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07 年5月1日起实施)。( 17)《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 号; (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 (19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 ); (20)《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5 年3月1日起施行); 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评价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2011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2008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 - 1993);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610 -2016 );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2009 );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 ( 7)《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8)《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B04-2010 ); 项目文件( 1)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环评委托书; (2)《关于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郑州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