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雁栖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6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雁栖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薇薇安 2022/5/7 文件大小:2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雁栖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 10
雁栖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含租赁等其他形式)合同的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1 / 10
雁栖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含租赁等其他形式)合同的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怀柔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或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土地承包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当事人双方订立承包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利益。
   第四条 镇经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监督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小组,负责本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民主议定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发包工作,应采取民主决策方式,禁止越权发包。对村干部越权发包的,不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土地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给与严肃处理。
  第六条 土地发包工作应由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吸收社员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发包工作领导小组,对发包项目进行科学评估,并对发包的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进行集体研究后拟订承包合同,确定初步发包方案。
5 / 6
  第七条 发包项目金额一般应根据经济发展的趋势,确定合理的递增比例。
  第八条 初步发包方案报镇乡政府审核批准后,再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并在村内公示一周,征求各方面的群众意见。
   第九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的,镇经管部门负责人和社员代表应到场监督。
第三章  合同签订
   第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或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社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订立承包事项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统一使用区经管站印制的规范合同文本,签订承包合同。
第十一条 承包(租赁)合同的订立,要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合同内容不得与民主议定的内容相违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必须注明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租赁)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租赁)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租赁)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租赁)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租赁)土地的用途;
3 / 10
(五)发包方和承包(租赁)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承包(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八)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发包方与承包方达成承包意向后,召开两委联席会,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成立土地发包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步发包方案。
第十三条 根据发包方案,初步拟订承包合同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草拟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