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省高端结构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总则:
    江苏省高端结构材料重点实验室是2012年8月经江苏省科技局批准而组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根据开放实验室的基本任务,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学者,在科学技术的前沿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性及应用基础性的研究,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对国内外高端结构材料技术领域的同行开放,为该领域中的科技人员来此工作提供条件,努力把本实验室建设成为在江苏省内高端结构材料技术领域的重要科研开发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二、机构设置
    1. 本实验室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对外开放。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研究生教育、专职和兼职人员聘任、开放课题管理、学术交流、固定资产、财务及其它行政工作等实行统一管理。
    2. 本实验室设置学术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决定实验室的建设及科研方向,审定实验室开放指南,评审研究课题及基金金额,组织成果评定、审议开放课题管理及其它重大问题。
三、开放形式及对象
    1. 开放的形式有三种:由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自带经费但利用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的项目;参加已被列入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的科研课题。
    2. 凡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人员均可在本实验室研究计划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在本实验室或申请人员所在单位进行独立研究或合作研究。
    3. 本实验室接受国内外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进行科研工作,研究课题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
    4. 本实验室接受国内外科研人员参加已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的课题研究,科研人员提出申请,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即可前来工作。
四、基金申请及审批
    1. 重点实验室每年3月提出"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供申请者作为主要申请依据。
    2. 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基金,申请者需在每年5月20日前填写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不需要推荐,其他科技人员(讲师、助研等)申请需有两名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3.
申请项目由实验室主任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有关专家讨论评审,或由学术委员会通过通信评议确定。实验室主任根据有重点地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报江苏省教育厅审定,批准。
    4. 每位申请者,须交纳评审费200元,汇寄江苏省高端结构材料重点实验室,并请注明用途为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评审费,不交评审费的开放基金课题不予评审。
五、基金及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年。开放基金开支范围:
    a)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专用小型仪器购置费、仪器设备租用费等;
    b)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和考查调研费;
    c)研究人员的津贴及雇用临时工费用;
    d)使用实验室内部的公共设施和大型设备应交纳的维护运行费、折旧费;
    e)水电费、管理费;
    f)公共性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