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汇票付款-名词详解
 
   
 
 
 
 
 
 
 
     
 
 
 
 
 
出自 MBA智库百科()
(重定向自汇票的付款)
汇票付款(Payment Of Bill)
目录
   
 
   
汇票付款-名词详解
 
   
 
 
 
 
 
 
 
     
 
 
 
 
 
出自 MBA智库百科()
(重定向自汇票的付款)
汇票付款(Payment Of Bill)
目录
1 什么是汇票付款
2 汇票付款的内涵[1]
3 汇票付款的分类[1]
4 汇票付款的程序[2]
5 参考文献
什么是汇票付款
汇票付款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付款是指一切汇票债务人依照汇票文义支付票据金额的法律行为;狭义上的付款仅指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依照汇票文义支付票据金额的法律行为。广义上的付款既包括狭义上的付款,还包括追索义务人在发生追索时对追索权利人所进行的支付,以及票据保证人对持票人所进行的支付。
汇票付款的内涵[1]
1.付款是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所为的行为
在通常的票据活动中,可以说,出票是票据活动的起点,付款则是票据活动的终点。付款的意义在于消灭票据关系,因而只有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向持票人付款后,票据的职能才能得以最后实现。但是,付款行为与出票、背书、承兑等行为有所不同,它并不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票据上为一定的意思表示并签章为要件,所以付款行为并不属于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票据行为,但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种准票据行为。
2.付款是义务人依照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汇票是一种金钱证券,汇票代表的权利即是一定数额金钱的支付请求权。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义务即是按照汇票上的文义向持票人支付确定的金额。付款行为较之民法上的清偿而言是一个更为严格的概念,民法上的清偿并不以支付金钱为限,可以支付金钱以外的物或者提供一定的劳务,票据上的付款行为却只能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3.付款是产生消灭票据关系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付款行为的直接后果是导致票据关系消灭,支付票款的如果是汇票上的第一债务人即承兑后的付款人,则该付款人所为的付款行为可以完全消灭汇票关系;未承兑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所为的付款,也可以消灭票据关系,他们在付款之后可以依照民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当事入主张补偿,此项权利的主张即不属于票据关系中的法律问题。
汇票付款的分类[1]
依据不同的标准,汇票上的付款可以进行很多种分类,最常见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以付款人的不同为标准分为本人付款与代理人付款
现代社会的票据活动较早期的票据活动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尤其是随着现代银行制度的发展,票据付款形式脱离了较为原始的方式,付款人范围的扩张是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所谓本人付款即为付款人自己付款,亦即由汇票上所记载的付款人直接向持票人进行的付款;代理人付款则是指由付款人指定的其他人来代替付款人进行的付款。
应当指出的是代理付款人不同于有些国家或者地区票据法所规定的预备付人。后者一般是指出票人或者背书人记载于汇票上的预备在付款人不能承兑或者不能付款时参加承兑或参加付款的付款人以外的人。两者的区别首先是设立的目的有所不同,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