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学籍号
现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父母及监护人情况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
转出学校
现就读年级
联系电话
转入学校
拟读年级
联系电话
申请转学
理由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转出学校预审意见
经办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转入学校
意见
经办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转入学校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教育行政部门:
(盖章)
年月日
转出学校
意见
经办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转出学校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教育行政部门: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跨省转学的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并签署预审意见后,由家长(监护人)填写本表,并持本表分别依次到转入学校、转入区县、转出学校、转出区县签署意见并盖章。
学生在省内转学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也可使用本表。
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转入、转出学校留存。
省(区、市)、设区的市直属学校和高校附属学校学生转入转出时,本表由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并定期由学校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表审批工作,并提交至下一流程。
本表纸质版在各流程间传递方式由审批单位和家长商定,待全国电子学籍系统建成联网后,取消纸质传递方式,统一由网络传输。
各项审批完成后,转出学校应当依本表将学生学籍档案及时转给转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