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电脑及网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宿舍电脑及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及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是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的一部分,是学院用于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和管理的网络系统,服务对象是学院的在校学生,不对校内其他单位、个人和校外人员开放。
第三条  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用户应遵守国家、学院针对校园计算机网络及用户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由学院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建设、运行、监管和维护。并具体负责网络管理、收费等日常工作,学院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信息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栋学生宿舍楼设立一至二个网络协管员的勤工助学岗位,协助学院信息中心做好网络管理工作。网络协管员在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基础的贫困学生中选择,其工作职责是:
(一)及时掌握所在楼的学生宿舍网及信息服务的连接和运行情况,协助信息中心做好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工作;
(二)协助信息中心做好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和用户管理工作,积极防范、制止或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查处利用学生宿舍网络实施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及时了解并反映学生宿舍网络用户的有关意见与建议。
第六条学生工作处和各系负责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合理、有效利用网络信息资源。
第七条进入学生宿舍内使用的电脑(包括外围设备如音响、打印机、扫描仪、电源延长线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进入时,需向宿管(公寓、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学生宿舍电脑使用申请登记表》,报经素质导师批准并,持申请登记表到宿管(公寓、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申请接入宿舍计算机网络的学生须年满十八周岁。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宿舍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素质导师签署意见,信息中心批准后,由信息中心具体实施开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办理入网手续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擅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
第九条凡申请接入计算机网络的学生,须签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入网责任书》,并履行责任书中承诺的义务。
第十条学生电脑进出宿舍要服从宿管人员管理,由宿管(公寓、物业管理)中心开具物品进门证或物品搬出证。对不服从管理者,宿管(
公寓、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在宿舍内使用电脑的资格。
第十一条电脑由学生本人自行妥善保管。若在学生宿舍里发生意外损坏或被盗,责任自负,能确定肇事者的,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电脑及网络的使用不能影响其他同学正常的学习、工作和休息,因违反规定被检查(或查实有效投诉)达两次者,宿管(公寓、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在宿舍内使用电脑的资格。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网络服务时间:周一到周四、周日6:30-23:00;周五、周六和节假日6:30-2:00;寒暑假全天开放。
第十四条学生申请入网必须按学院信息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收费标准和要求交纳相应的费用。不按时交纳网络使用费的学生,信息中心有权停止该用户的入网资格并注销该用户。被注销的用户需要再次上网时,必须交清欠款后重新办理申请入网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脑将增加宿舍的电费负担,因此,凡携带电脑在学生宿舍使用者,必须自行与同宿舍没用电脑的同学协调好电费的问题。
第十六条学生宿舍实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