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共青团南京大学委员会
南团发[2013] 27号
关于南京大学第48期青年共产主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校团委各部门: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团员青年加强思想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的愿望,充分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0月—2014年3月举办南京大学第48期青年共产主义学校(以下简称“48期青共校”)。现将招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48期青共校面向全体全日制在籍学生招生。根据相关规定,凡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需经青共校学习结业(作为南京大学学生入党三级教育培训体系的一部分),方能获得推优入党资格。请各基层团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根据青共校的报名条件和本院系学生党员发展规划情况,认真组织报名、遴选和推荐学员等工作。
各院系推荐的青共校学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纲领和基本路线,自愿、积极要求入党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2、在校期间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未出现其它违纪、违法现象,日常行为考评得分
(德育考核)合格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二、招生人数及名额分配
1、48期青共校将招收学员约2200人,各基层团委可向48期青共校推报学员名额数见附件1。
2、请各基层团委在党委指导下,推选产生本院系参加48期青共校学习的学员名单(该名单需进行公示;公示后应通知到学员本人,并以一定方式公告),于2013年9月30日(周一)前完成《南京大学青年共产主义学校院系推选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的填报。纸质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仙林校区敬文学生活动中心502),并发送电子版至njuqinggongxiao@。
3、从45期青共校起,因出境交流中断青共校学业的学员,可向院系团委提出申请,由院系汇总并经院系党委同意后,以院系为单位集中申请保留已修课程成绩。在每期青共校招生时,经院系党委同意,院系团委可集中为出境交流结束返校的往期学员(45期之后,已获准保留已修课程成绩)申请续修学业(启动续修后即应在当期青共校完成学业,不得再次中断续修)。
该部分学员在一定比例内时,不占用本期青共校学员推报名额。
三、其它
1、本期青共校的招生和教务工作将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