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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听课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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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听课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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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听课管理制度
榕外院〔2005〕64号
为强化教学质量意识,突出高职特色,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推动教研活动的开展,特制定听课管理制度如下:
一、听课是学院教学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检查教学、互帮互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学院每学期组织一次评课活动,一般安排在期中检查时间,以推动听课、评课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
二、学院院务会成员、督导组、系部、教研室和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应制定学期听课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只有对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或从非教育部门调入我院工作的教师或举行公开课时可预先通知。
四、听课者应做听课记录,并填写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评析表。在听课后的下一周内将听课评析表交教务处。教务处按听课计划登记、核对、备查。
五、听课者听课后应与被听课者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并进一步互相探讨研究,以共同提高教学质量和授课艺术。
六、听课、评课节数的原则要求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处长、教务处 副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部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评课不少于6节。
、评课每周不少于2节,一学年后每周听、评课不少于1节
、部每学期应组织全系性公开课不少于1节。

、评课每人每学期不少于4节。

七、听课作为教师教研活动工作任务,与学院教师满勤补贴挂钩。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