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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资产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744361651 2014/11/2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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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资产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图书馆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图书馆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图书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作如下规定:
图书馆资产分为文献资产和设备资产两类。
文献资产包括:纸质图书、纸质期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光盘等一切记录和贮存知识或信息的载体。
设备资产包括:一切用于馆内办公、服务及学院规定的用品和电子、电器设备等物品。
凡进馆资产设备,要严格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统一由办公室办理接收手续,并登记入账。
办公室设专人兼馆内资产设备的管理工作,与学院资产管理中心联系工作,执行学校有关资产的管理规定。
馆长为图书馆总资产的第一负责人,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各部室负责人为所在部室资产的直接负责人。
资产设备到馆应及时入账,坐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帐、物相符,资产设备入账后,方可配给本馆有关部门。
馆内资产转移或变更时,各部室负责人必须与接受人或继任人在资产账上互相签字、办理转移或接受手续,并报馆内资产管理员登记备案。各部门的仪器设备不准私自移出存放地点、拆改、调换或借出。当馆内资产向馆外转移(含借用)时,必须经馆长在调拨单(借用单)上签字同意,有资产管理员和部室负责人履行登记,并注明日期、流向、原因等。
各部门资产设备需在馆内调拨使用时,由馆长同意,在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调拨手续,不得私自转让。
工作人员调离时,使用的设备经部室负责人员和办公室查验后,在办公室办理移交他人的手续。
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自己修复不了的,由各部室负责人员以书面形式,报到办公室,办公室资产管理员统一报学校维修中心。
设备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无修复价值,不能继续使用或不适合本馆需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馆长批准,由资产管理员负责办理报废手续。
因工作人员失职、操作不当,导致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由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各部门的财产设备经常清点、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大盘点。
各部门负责人和馆内资产管理员要定期检查财产使用情况,资产管理员每学期向馆长汇报一次。
以上规定由图书馆和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