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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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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doc

上传人:2072510724 2017/3/29 文件大小:26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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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是整个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成功与否关系到整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成败。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多次强调: 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认真落实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规定, 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督和经营的高效形式,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推进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改革攻坚任务。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两年来, 国务院国资委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 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 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 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框架已经初步建立, 关于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和政策体系日益健全, 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效益明显好转。但是, 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展并不同步。与中央相比, 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明显不一。截至去年底, 全国 3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才全部组建完毕,市(地) 组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仅有 203 个, 占总数的 % ; 单独成立国资委的有 176 个, 占总数的 % 。不少省( 直辖市) 和市(地)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监管条例》) 中的规定有出入, 运作上不够规范, 从而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 使各地或多或少出现了一些国企改制不规范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为指导和规范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2004 年 11月 26 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国务院国资委拟定的《关于设立市(地) 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因为地方政府的龙头是省级政府,绕过省级政府直接指导市(地) 级政府, 肯定效果不会理想。何况在实际工作中, 地方国资改革的难度远远比想象大得多。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十分复杂, 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当前, 加快推进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需要努力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明确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各地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因地制宜, 但必须遵循党中央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改革方针。主要是: 坚持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坚持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坚持在国家所有的前提下,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 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这些方针政策是多年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总结, 也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各级政府和国资监管机构一定要在改革实践中全面领会、准确把握、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执行。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 总结改革的实践经验, 地方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 要在构建:“国家统一所有, 分别行使产权, 专门机构监管, 授权委托经营”的整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下进行。国家统一所有。根据国家法律和现行体制, 地方国有资产归国家统一所有, 由国家统一制定法律法规,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必要时有权统一配置资源。地方政府尤其省级政府没有所有权, 不能随意调拨上收地市县甚至乡镇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的资产。分别行使产权( 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 。通过逐级授权,明确监管国有资产的范围, 各级政府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辖国有资产分别负有收益、处置和考核等项管理职权。专门机构监管。中央政府及省( 直辖市)、市(地) 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分设,组建专司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能机构,代表政府统一监管国有资产。授权委托经营。地方政府授权地方国资委监管和营运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管理。地方国资委委托国有资产营运主体, 以资本为纽带, 理顺出资关系, 具体行使所投资企业的出资人职责。其次,加快建立和健全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自上而下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是解决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和出资人不到位、推动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的一项基本措施, 也是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已经组建的省和市(地) 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进一步规范, 完善工作程序; 尚未组建的市(地) 要按照《指导意见》加快组建步伐, 能够单独设立的应尽可能单独设立, 并努力做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市(地) 级政府, 经省级政府批准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 要按照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分开的原则, 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 切实做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借鉴世界各国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验, 可以实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