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13〕5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小学阶段实施
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要求,深化本市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小学生的学业负担,经研究,决定自2013学年起,在全市重点推进小学一、二年级“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并逐步扩大至小学中高年级。鼓励区县和学校采用“以点带面”的推进策略,选择若干学校和若干学科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再行推广;鼓励区县和学校在做好小学低年级“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小学中高年级的改革实践。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与作用
课程标准规定了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体现了国家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学和评价的基本依据。
但是,当前小学教学与评价还存在一些偏离课程标准要求的现象,如教学要求、作业要求和评价要求被人为拔高,学生必要的学习经历被忽视,针对学生差异进行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比较缺乏等。这些现象影响了小学生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健康成长,引起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对小学阶段课程改革的质疑。
推进实施小学阶段“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牢固树立课程标准在教学与评价中的地位,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规律,以及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开展教学与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和学校逐步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完善相应的工作管理机制;有利于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尊重孩子的差异发展和个性发展。
推进实施小学阶段“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全体学生接受公平且高质量教育的需要,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的需要,更是当前深入推进小学阶段课程改革的必然选择。
二、内容与要求
“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是要根据课程标准提出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要求、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相关要求,开展教学和评价活动。“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并非单纯地控制或降低教学基本要求,而是要根据课程标准科学确定教学基本要求和评价要求,在教学与评价过程中既要关注知识与技能维度,更要关注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两个维度课程目标的落实,以及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一)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
。学校要通过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积极推动和引导教师改变基于个人经验和基于教材内容设定教学目标的做法,真正依据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制定阶段教学目标及课时教学目标。鼓励教师编制“学期课程实施计划表”,明确各学期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进度安排与评价方法等,并具体到每一堂课的教学目标,据此确定教学方案及实施方式。
。教师要以学生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为基础,参照课程标准中的教学建议,精心设计与教学目标相匹配、适应学生年龄特征、难度适宜的学习活动。要围绕激发兴趣、培养习惯、丰富经历、探究体验和表达交流等要求,精心设计“学习准备期”和“快乐活动日”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