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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现状与分析.doc

上传人:十二贾氏 2022/5/13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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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我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现状与分析
伴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手机的普及,全球移动支付产业开始蓬勃发展。移动支付业务90年代初期在美国出现,随后在日本和韩国出现并得到了迅速发展。我国移动支付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发展迅速。
我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现状与分析
伴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手机的普及,全球移动支付产业开始蓬勃发展。移动支付业务90年代初期在美国出现,随后在日本和韩国出现并得到了迅速发展。我国移动支付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发展迅速。
一、移动支付的定义及分类
移动支付是指使用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支付方式。
按照支付地点远近,移动支付可分为非面对面的支付模式和面对面的支付模式。非面对面的支付模式主要满足了客户不用亲临现场就可进行交易的需求。这种支付模式下,客户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使用手机短信、语音等操作方式,就可完成日常生活中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交通罚款等公共事业缴费,或者用于彩票购买、手机订票等交易。面对面的支付模式类似于人们在商场内的刷卡消费,客户的手机与商家的终端之间采用近距离无线通信方式,客户只需将手机靠近终端,再输入密码就可以完成支付。
根据支付商品的内容不同,非面对面移动支付可以分为移动互联网购物支付和移动数字产品下载支付。移动互联网支付是指利用手机互联网开展的非数字产品的商品和服务的支付,它相当于互联网支付的发起终端从PC迁移到手机上,支付的内容有各类普通商品。移动数字产品支付是指利用手机或互联网下载手机铃声、音乐、电子书等数字产品时发生的支付。
二、我国移动支付的商业模式
(一)以移动运营商为运营主体的商业模式
移动运营商作为移动支付平台的运营主体,移动运营商会以用户的手机话费账户或专门的小额账户作为移动支付账户,用户所发生的移动支付交易费用全部从用户的话费账户或小额账户中扣减。例如,移动运营商主推“手机钱包”模式,允许用户以预存的手机话费消费,能方便地买车票、电影票、景点门票等,但其消费额受限于用户“话费总额”,目前并不适合用于支付大额消费。在以移动运营商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模式中,移动运营商除了承担着基础网络服务和内容增值服务的角色之外,还承担了账户系统、资金清算等金融机构的责任,不需要银行过多的参与。这种商业模式技术实现简便,但是移动运营商的角色定位不清楚,使得产业链各方的利益难以保证,前景复杂。
(二)以银联为运营主体的商业模式
银联作为我国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的金融运营机构,所提供的移动支付平台接入服务是银行卡支付服务的延伸,有别于商业银行个性化的手机银行业务。由银联来建立和运营移动支付平台,可以避免以移动运营商为主导的一些弊端,同时也能解决多个银行共同开展移动支付业务时带来的困扰和资源浪费,优化了整个产业,使得各方的定位更加明晰,大家能各司专长,共同事业,共同发展。
(三)以银行为运营主体的商业模式
银行通过专线与移动通信网络实现互联,将银行账户与手机账户建立对应关系,用户通过银行卡账户进行移动支付。银行为用户提供交易平台和付款途径,移动运营商为银行和用户提供信息通道和内容服务,不参与支付过程。当前我国大部分提供手机银行业务的银行都由自己运营移动支付平台。与“手机钱包”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