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住房保障工作简报 2011 年第3期湖南省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 年5月3日编者按: 近年来,我省努力探索城镇住房保障思路,创新住房保障方式,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多渠道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的交流,现将部分市州工作经验材料予以印发。请组织学习,并在具体工作中借鉴和实践。 2 长沙市积极探索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长沙市结合省会城市实际情况,大胆探索,不断创新, 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改革了保障方式。安居工程全面实施以来, 该市针对房源不足、覆盖不宽、分配难的问题,以及保障性住房需求旺盛与普通性住房存量亟待消化的矛盾,着力在保障方式上求突破、求创新。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改实物分配为货币分配,改指定选房为自主选房,改不变产权为可变产权,做到了供房充足、分配公平、选房自主、买房实惠、住房心安。对于廉租住房的保障,改集中新建为集中新建与分散配建相结合,以配建为主;改单一新建为新建与收购相结合,以收购为主;改单一实物配租为实物与货币配租相结合。对棚户区改造,同步推进住房保障的货币化补贴与拆迁安置的货币化补偿,既避免了先过渡安置、再回迁安置的诸多弊端,又缓解了拆迁中的矛盾,提高了安置住房水平。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 既拓宽了覆盖面、维护了公平性, 又增加了供应量、扩大了选择权,使住房保障这件民生实事更加符合民意、温暖民心。二是突出了保障重点。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住房保障发展思路, 分类确定保障方式, 突出保障重点, 不断完善保障体系。 200 7 年底, 全面部署推进安居工程建设, 明确了“一健三改”的总体思路和“人人享有住房保障、家家拥有一套住房”的目标要求; 2008 年初,探索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把改善住房保障与发展房地产统一起来,提 3 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住房保障水平; 2009 年,抓住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有利契机, 大规模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 短短两年共有近 4 万户 10 多万棚户区居民喜迁新居; 2010 年, 突出抓好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确立了用三年时间基本改善国有工矿企业职工住房困难的目标, 并顺利启动实施了第一批 11 个项目 4730 户的棚户改造工作。三是加大了保障投入。在资金安排上, 该市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 建立了包括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部和不低于 10% 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在内的资金体系,稳定资金供应;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增加资金供应;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住房保障,补充保障资金。在建设用地上,对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行政划拨土地供应, 单列用地指标,加快审批进度,做到了“应保尽保”。在政策优惠上,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着力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做到了“三集中三公开”, 即资金上集中归集、集中管理、集中拨付, 补贴上政策公开、程序公开、额度公开,使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补贴、每一户情况都让群众知晓、受群众监督。 2007 年以来,该市共争取上级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亿元;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达 亿元;城市棚户区投入拆迁资金 亿元。四是落实了保障责任。按照“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原则, 采取“两统三分(全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期投入、分散安置、分类保障)”的模式, 逐级逐部门落实责任, 由区级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工作中, 4 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两帮两促”项目,走进街道、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家庭,上门宣传政策、上门释疑解惑、上门提供信息、上门搞好服务,浓厚了齐心协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氛围。坚持责任考核, 把安居工程列入十大民生工程,把农村危改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把住房保障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范畴,做到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了责任到位。衡阳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近年来,衡阳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去年 12月, 全省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现场会在衡阳召开,该市经验在全省推介;今年,周强书记、徐守盛省长和韩永文副省长分别到衡阳视察,对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 坚持高位推动。一是强化领导。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住房保障工作, 及时解决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了高规格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二是强化责任。每年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与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 5 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先进单位评选和年终奖励挂钩,推进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