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
程度、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
合格证书和检验、试验记录。
(二)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交叉作业正常。
(三)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预留埋件等均符合安装要求。青海造价
1(四)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五)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一)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并列出工日消耗量。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
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二)人工每工日按 8 小时工作制计算。
(三)定额项目中综合工日的消耗量未考虑高原人工降效因素。
(四)人工单价取定: 元/工日。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一)本定额采用的材料泛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
要求的合格产品。
(二)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安装材料和消耗性材料。安装材料属于未计价材料的,在定
额中以“(×××)”表示。消耗性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
和其他材料。
(三)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
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
工现场堆放损耗等(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四)本定额所用到的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表示,其配
合比详见 2020 版《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五)本定额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考虑不同工程项目类别、不同材质规格综合
计算出的摊销量计入定额消耗量。
(六)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七)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八)主要材料价格按 2019 年《青海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西宁市区)》取定。
八、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一)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
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二)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机械正常施工效率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取定,每
台班按 8 小时工作制计算。
(三)凡单位价值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
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
动力已列入材料消耗量。青海造价
2(四)本定额项目中机械台班消耗量未考虑高原机械降效系数。
(五)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按 2020 年《青海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西宁市区)》确
定;凡未指明具体型号、规格的机械,其台班单价是根据本省施工机械配备情况取定的综合
价格;零星机械综合列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九、本定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一)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是按正常施工组织、施工企业技术水平考虑,同时结合市
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二)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仪器正常使用率,并考虑必要的检验检测及适
当幅度差综合确定的,每台班按 8 小时工作制计算。
(三)凡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
表,不列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
其消耗的燃料动力已列入材料消耗量。
(四)本定额项目中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未考虑高原机械降效系数。
(五)本定额中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 2020 年《青海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单价
(西宁市区)》确定的。
十、关于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