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 ( 或经营活动) ,向贷款方申请借款,贷款方业
已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需合法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院提起诉讼,并保
全了王某的财产。李某作为债权人也多次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一
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借款,李某无奈只得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委托
本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中,王某称借条并非自己书写的,是李某伪造的,向一审法
院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后又放弃鉴定。 2016 年 7 月 27 日一审法院
判决王某归还李某借款,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律师提出上诉,
王某的上诉理由是借据确实为自己书写,但是李某并没有实际交付
借款。
【承办经过】
2、被上诉人李某已经实际向上诉人王某交付了借款。民间借贷
合同
被上诉人李某向上诉人王某交付
了 50 万元借款,上诉人王某向李某出具了借条,借条就是被上
诉人交付借款的证据。上诉人王某一再强调被上诉人李某没有提供
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是上诉人王某混淆了借条和借款合同的概念
和区别。借款合同本身是实践合同,不仅要有书面借款协议或者借
据,更重要的是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借款。实践中,民间借贷
操作流程是出借人先给付借款人借款,借款人再向出借人出具借条,
而且借款时出借人也只是让借款人出具借条,很少有出借人和借款
人先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交付借款后,借款人再向出借人出具收
到条。被上诉人李某作为普通百姓不知道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不
仅要有借款合同还要有交付凭证。另一方面,如果借款事实不存在,
上诉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会向出借人出具借条,上诉人向
被上诉人出具借条后应该了解其法律后果,可上诉人既没有向被上
诉人要回借条,也没有报案说明情况,也证实被上诉人李某已
经实际交付了借款。上诉人王某应该承担被上诉人李某没有实际
交付借款的证明责任,否则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3、上诉人在一审中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及上诉到二审法院其目的
是为了拖延还款时间,甚至达到不归还借款的目的,但是上诉人王
某向被上诉人李某借款50 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相信上诉
人的所作所为都是枉费心机,是徒劳的,上诉人积极想办法筹款还
钱才是正道。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困难的时候,考虑到邻里朋友关系 主动伸出援手,帮助上诉人度过难关,令被上诉人万万没有想到的 是被上诉人和上诉人之间上演了一出农夫和蛇的悲剧。
另就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作如下说明:
借条不同于借款合同,借条不仅反映了一个借款合同的存在,借 条更重要的作用是证明借款合同出借人对出借义务的履行,着重确 认的是借款人的还款
义务。民间借贷合同借条与借款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借款合 同关系是出具借条行为的基础关系,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借款合 同是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直才能成 立,如果借条就是借款合同,则它是书面合同,书面合同需要当事 人双方签字才能成立,而借条只要借款人单方签字就成立,无需出 借人签名。因此,借条不是简单的借款合同,只是证明口头借款合 同的存在,并且出借人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在民间借贷中,尤其 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借款,借款协议往往是口头的,并且大多是不计 利息的,因此其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借款合同又是实践性合同, 也就是说,只有出借人交付了款项后合同才能生效。正因为借款合 同具有这样的法律特征,当事人之间往往有口头协议之后,由借款 人直接出具一张借条作为凭据,而少有订立一个书面借款合同,又 因为借条是基于借款协议而产生的,当然具有反映或者说证明
借款协议存在的作用。因此,人们容易将两者混淆,认为借条是 借款合同。在审理借款纠纷时,如果法官对借条的法律性质作出了 错误认定的话,那就有可能对出借人的权利保护相当不利。如果借 条是借款合同,那么合同是否履行需要义务履行人负举证责任,也 就是说出借人对自己交付借款的义务要负举证责任。而实践中出借 人交付借款后一般只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很少再要求对方出具 一个收条。笔者认为,出具借条这一法律行为的实质是为设立借款 人按约定利息和期限返还本息,而出借人则享有相应的权利。应注 意这里约定的利息和期限是基于借款协议的约定,反映了协议的内 容,而不能以此为依据认定该借条就是合同。只要出借人出示的借
条是真是有效的,他就完成了举证责任,证明他已经履行了借款合
同中出借款项的义务。
简易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出借方: (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借款方: ( 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