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贯彻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改进教育技术装备使用管理
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培训
2014年7月
前言:薄改计划与标准化和均衡发展
通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使我省的中小学校达到办学标准化,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而向教育现代化迈进。
标准化—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均衡发展—
《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
现代化—
《山西省教育现代化基本标准》(待定)
装备工作主要内容
建技
配研
管培
用后
2017/12/2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主要依据之一: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建筑设计防震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建筑照明设计标(GB5003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主要依据之二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
《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6-2006)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厅{2002}17号)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GB/T19851-2005)
初、中等学校校园网建设规范》(教基司〔1999〕15号)和《山西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主要包括八个部分
一、学校设置、规模与规划
二、学校建设用地
三、学校建筑
四、学校装备条件
五、教职工配备标准
六、教育经费
七、教育教学
八、学校管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三、学校建筑
(一)校舍建筑
学校校舍由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1)小学设置普通教室; 科学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仪器标本室和仪器准备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阅览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器材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农村小学应设远程教育教室。
规模小于2轨的小学,可以将有关专用教室合并,设置科学教室(仪器标本室和仪器准备室)、音乐教室(美术、书法教室)、图书阅览室及远程教育教室等。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2)初中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仪器标本室和仪器准备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平行教学班和学生数较多的初中,应适当增设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农村初中应设远程教育教室。
规模较小的初中,可以将有关专用教室合并。
新学校要按照标准建设。现有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个别用房合并,一室两用。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少先队部室(或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卫生保健室、档案室、文印室以及传达值班室等管理用房。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以将有关办公用房合并使用。
中小学校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职工休息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开水房、配电室、浴室、教工与学生厕所、自行车库等用房。寄宿制学校根据寄宿生人数配置学生宿舍,并相应增加食堂、浴室和教职工宿舍等相关生活用房。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四、学校装备条件
学校装备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学校装备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和学生学习、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装备一般包括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配备时要本着经济、实用、便利、规范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和利用效率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