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各种著作和学者的观点并不一致:
吕忠梅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环境责任原则,公众参与原则”;
陈泉生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各种著作和学者的观点并不一致:
吕忠梅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环境责任原则,公众参与原则”;
陈泉生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协调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原则,环境责任原则,国家干预原则,环境民主原则”;
周珂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协调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韩德培主编的《环境保护法教程》认为,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曹明德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种平等原则,代际公平原则,生态优先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公众参与原则”;
汪劲教授结合中国的环境保护实际,提出如下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协同合作原则,公民参与环境决策原则。
蔡守秋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相结合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环境责任原则,环境民主原则”;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
保护优先原则”,告知了未来的方向,那就是在遇到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发生冲突时,特别是遇到生态红线,像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特别需要保护的区域,那就要牺牲经济发展。
(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
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
明确了预防和治理的关系,确定了治理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途径和方式。它要求
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要以预防为主,做到“防患于末然”;
同时,应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已经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为什么要实行预防为主原则?
是由环境问题的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1)消除危害需要时间长,有些甚至是无法补救的;
(2)“末端治理”模式的不足:
一是治理成本高,致使企业缺乏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治理难度大,同时存在污染转移的风险;
三是无助于生产过程中资源浪费的减少;
四是造成政府行政监督管理和执法的成本过高。
(3)如果重视环境保护,环境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太湖
“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 《太湖美》的歌词。无锡一直为城市边上的太湖而骄傲,2400平方公里的太湖是著名的旅游胜地,无锡也被称为“太湖明珠”。
    可2007年的初夏,这颗明珠黯然失色,也注定成为无锡人心头难以挥去的痛。    
    整个城市都弥漫着一股臭味自来水发臭,不仅不能喝,连洗澡都不能用。洗过的手,那臭味完全覆盖了洗手液的香味。 
无锡的电视台曾插播着一条公益广告:“汽车脏了,我们用水洗;马路脏了,我们用水洗;可是水脏了,我们用什么洗呢?”
《清洁生产促进法》 预防为主原则的新突破
(三)公众参与原则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环境管理,并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
执行这一原则,就是把对环境的
国家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把依法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自觉维护相结合。
公民有权通过法定的程序参与自身利益或者社会公共环境利益相关的环境决策与实施活动。从本质上讲,公众参与是民主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要求政府在行使可能致人或者社会公众以不利影响的权力时,听取并尊重对方或者社会公众的意见,这是民主社会的基本准则。
事件
全民行动“让候鸟飞”
2012年11月,在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护鸟志愿者发现几十只栖息的东方白鹳集体中毒,通过互联网引发了公众的大量关注。各地公众举报鸟类和动物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