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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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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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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5)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三、招摇撞骗罪(★)
㈠概念——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㈡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国家机关的正诉讼能力不同——***性质组织结构严密,且多披着某种合法的外衣,因此反侦破能力较强。
E、犯罪成立的意义不同——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的组织构成本罪,而组织、领导一般犯罪集团则成立共同犯罪,其具体罪名要根据行为人所具体实施的行为内容来确定,作为组织、领导人,则作为共同犯罪的主犯来处罚。
㈣认定——举动犯——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十四、入境发展***组织罪
二十五、包庇、纵容***性质 组织罪
㈠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十六、传授犯罪方法罪
㈠概念——是指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㈡犯罪客观方面——可以以口头用言辞传授,也可以书面用文字传授,还可以用动作或者其他方法传授。
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12)
二十七、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二十八、非法携带武器、管制***、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二十九、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三十、侮辱国旗、国徽罪
三十一、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三十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 迷信致人死亡罪
三十三、聚众***乱罪
三十四、引诱未成年人聚众***乱罪
三十五、盗窃、侮辱尸体罪
三十六、赌博罪
㈠概念——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三十七、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第三节妨害司法罪(1)
案例1
被告人唐某(男,28岁)于1999年5月9日下夜班回家。经过一片树林时听到有人哭喊,顺声看去发现本厂个人刘某***了本厂一女工。案发后,公安机关调查时询问唐某,唐某因平日与该女工不和,于是谎称他们是通奸关系,当时两人的神情十分亲热。唐某于当晚将其作证的情况告之了刘某家人。因此,使刘某长期逍遥法外,而被害人蒙受不白之冤。
问:唐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第三节妨害司法罪(2)
案例2
被告人韦某,女,42岁,某市一私营歌舞厅老板。2001年4月3日,盗窃犯潘某从某家电公司批发部偷得两台飞利浦彩色电视机,价值2万余元。当晚,潘某找到韦某,韦某正在忙于歌舞厅得重新装修工作,正要买彩电,潘某告知韦某,他手头有货,问她敢不敢要,韦某细问才知是潘某偷来得。韦某说必须有发票才要。潘某第二天就弄了两张购买电视机发票(事后发现是假发票)送给韦某过目,韦某这才同意买下,最后双方讨价还价以6千元成交。破案后原物追回退还原失主。
问: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韦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第三节妨害司法罪(3)
案例3
被告人贾某,男,32岁。
被告人贾某系某铁路派出所民警。休假期间,他在火车站遇见其朋友伍兵。伍兵告诉贾某,他杀了人正在被追捕,现准备逃跑。贾某听说后,告诉伍兵:“你现在马上就坐火车到外地去,能走多远就走多远。这是500元钱,你拿着路上用。其他的我也帮不了你。”贾某把伍兵送上就要始发的火车时,正在追捕的公安干警也赶到火车站。贾某故意上前与追捕的公安干警搭讪,拖延他们的时间、致使公安干警难以上车追查,火车出站,罪犯逃跑。
问:贾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第三节妨害司法罪(4)
一、伪证罪(★)
㈠概念——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㈡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国家的正常司法秩序+公民的人身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为证行为。
3、犯罪主体——特殊主体——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隐瞒罪证的意图。
㈢认定
1、罪与非罪——犯罪主观方面
2、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A、犯罪客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客体=公民的人身权利+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B、犯罪主体不同:“诬告陷害罪”是一般主体
C、犯罪对象不同:本罪是针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而诬告陷害罪的对象不一定进入诉讼程序的人。
第三节妨害司法罪(5)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㈠概念——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㈡犯罪主体——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三、妨害作证罪
㈠概念——是指以暴力、威胁、贿卖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四、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㈠概念——是指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