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科研工作、论文发表及著作出版(20%)
(一)论文发表及著作出版
1、在校定核心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178、226、北大、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党报(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的论文者,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该学生为第二作者,同时符合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者,享受一等奖学金。
2、在北大、南大核心期刊之外发表的论文按照下列原则计分:二本及以上学报、各省社科联主办的期刊、各省委党校主办的学报,均计20分。省级党报理论版,计10分。市级党报理论版,记8分。,计8分。增刊以及其它刊物一律不计分。
3、国家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并入选论文集(选题必须符合专业研究方向),20分。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收录论文集的论文,8分。合工大研究生学术年会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4分。如收录后再公开发表,得分取最高分,不累计。
4、第一作者按100%的分值给分,第二作者按20%的分值给分。第三作者按10%的分值给分。
(二)科研工作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作者排序
作者得分
备注
省部级
科研成果
一
1
45
;
;
,得分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则享受该成果第一作者得分;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如与其他人合作,按照成果排名计分;
,又在刊物报纸等发表者,得分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
2—3
40
4—5
35
二
1
40
2—3
35
4—5
30
三
1
35
2—3
30
4—5
25
校市级
科研成果
一
1
30
2—3
25
4—5
20
二
1
25
2—3
20
4—5
15
三
1
20
2—3
15
4—5
10
参与项目或课题加分:
校院级项目基础分为8分,地厅级项目基础分为12分、省部级项目基础分为16分、国家级项目基础分为30分、国家重点项目基础分50分。
横向课题研制费10万以内参照校院级项目标准,10万——20万参照地厅级项目标准,20万以上参照省部级项目标准。
参与项目得分=基础分/执行年限*年度工作量比例*综合表现情况(综合表现得分/100)
1、参与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教师(包括兼职),内容必须是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
2、参与评比的项目时间须在项目结项时间内。
3、参与同一课题的研究生承担年度工作量总和不超过本课题年度工作量的50%。
4、研究生年度内参与导师课题至多两项。
5、研究生须提供参与导师课题研究的佐证材料。
二、课程成绩(60%)
课程成绩计分标准
1、课程成绩的计算为学分积乘以权重系数的结果。(只计算公共课成绩)
2、学分积C的计算:学分积C=X/Y。其中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Y=课程学分的总和。
三、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