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一一年佛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计算标准
(—)
 
缴费率%
按省平工资60%(2018元)缴费
说明
企
 
 
 
 
业
总 比 例
一类  
二○一一年佛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计算标准
(—)
 
缴费率%
按省平工资60%(2018元)缴费
说明
企
 
 
 
 
业
总 比 例
一类  
1、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0年省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的60%—300%(下限2018元—上限10089元)范围内,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核定。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010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90元的80%,即2472元确定。
 
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2010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90元的60%—300%(下限1854元—上限9270元)范围内,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核定。
 
4、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类别都按一类。
 
5、农村户籍职工失业保险个人部分不需缴纳。
 
二类
A
B
30
三类
其
 
 
中
单位缴纳部分
一类  
二类
A
B
19
三类  
个人缴纳部分
11
养老保险
(上限10089元
下限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