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2年上半年省级各在宁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
财政直接支付工作已经开始
日前,省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省级各在宁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省总工会、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规定,将2012年上半年应拨缴省总工会的经费编入6月份单位用款计划,并于6月20日前支付到省总工会指定账户。应拨缴的工会经费,以各单位2012年1-6月工资总额(包括发放的职工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奖励等)×2%×40%进行计算。省总工会收到各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后,将出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并委托省各产业工会发放到各单位。省总工会财务部联系电话:83536253;省直机关工会财务部联系电话:83392708。
201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