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为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合力,完善运作机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对我市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责任分解。
一、职责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形成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主动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大力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公安部门
,牵头制定各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提出宣传主题;会同宣传部门督促各相关部门积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社会化。
,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根据年度宣传计划,牵头策划制作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及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时更新资料库。
“122”交通安全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牵头组织“漳州市122交通安全周”宣教活动,在春节、“五一”、“十一”、春运等节日和重点时段,会同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交通安全工作。
、工会、教育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逐年扩大创建范围,提高达标率。会同乡镇、社区、企业、学校、村(居)等组织单位,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协同交通运管部门把参观教育基地纳入驾驶人培训学习的必修课程。
,定期向社会公众发送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二)宣传部门
,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每年至少牵头召开2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农机、教育等部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增强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遵规守法意识。
、文联等单位,推动各级专业演出团体和文艺家协会编排交通安全宣传节目,组织“文明交通宣传队”,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文化下乡活动。
(三)文明办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