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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渝府令[11019]5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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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渝府令[11019]5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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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渝府令[11019]5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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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渝府令[11019]55)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渝府令[11019]55)(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11019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渝府令[11019]55)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渝府令[11019]55)(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11019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1019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 蒲海清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的原则规定。第三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计划、劳动、民政、信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第二章 补 偿第四条 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第七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果园、茶园、桑园、苗圃、。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四)非法占用集体上地修建的建(构)筑物;(五)大然野生杂丛。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按照本办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渝府令[11019]55)(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11019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1019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 蒲海清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