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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金经营业务融资项目监管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森森 2022/5/20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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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金经营业务融资项目监管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银行资金经营业务融资项目监管管理办法
银行资金经营业务融资项目监管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资金经营业务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有效监控资金经营业务涉及项目的资金用途及流向,
监管账户管理人与证照、印章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分、支机构应及时填写《xx银行资金经营业务账户监管人员报备表》(见附件一)向资金经营部报备。
第六条项目成立前,总行资金经营部应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及时督促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交易对手及时与我行开立监管账户的分、支机构以及融资主体签署相关监管协议。我行分、支机构应妥善保存监管协议复印件,原件由总行资金经营部留存,作为该业务重要档案资料存档。


第七条项目成立前,监管账户管理人负责与项目公司联系,由项目公司人员将相关基础证照、公章、银行预留印鉴和U-key等收集齐全后,在项目开立的监管账户所在的我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内交给证照、印章管理人,填写《xx 银行资金经营业务监管账户证照、印鉴交接书》(见附件二样本),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完毕后,分、支机构应将交接书复印件一份交资金经营部留档。
第八条项目公司需要使用相关证照、公章、银行预留印鉴和U-key时,应先与监管账户管理人取得联系。监管账户管理人应认真填写《xx银行资金经营业务监管账户证照、印章使用记录登记薄》,严禁监管账户证照、印章使用无
银行资金经营业务融资项目监管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资金经营业务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有效监控资金经营业务涉及项目的资金用途及流向,确保项目安全顺畅运行,根据《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资金经营业务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资金经营业务是指资金经营部业务范围内从事的包括购买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受让其它金融机构信托受益权、受让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等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管账户是指资金经营部从事以上资金业务,根据业务设计方案需要对融资主体进行账户监管时,融资主体在我行各分、支机构开立的用于专项接收、归集、使用项目资金所用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以及项目涉及的关联企业在他行开立的账户。
由我行分、支机构主导发起成立的资金经营业务,原则上融资主体监管账户开立在该机构,监管账户可以是融资主体已有结算账户也可以是新开立的结算账户。由资金经营部主导发起成立的资金经营业务,融资主体监管账户开立机构由资金经营部确定。
第二章实物监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账户监管范围主要包括账户资金监管和账户基础证照、印章、银行预留印鉴、U-key监管。资金监管主要是对第三条中所指的项目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基础证照、印章、银行预留印鉴、U-key监管主要是指对第三条中所称的项目账户或该项目账户在他行的关联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