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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稿.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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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稿.ppt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知识培训与政策解读
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4年9月
第一页,共29页。
岷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培训课目
一、参保范围与对象
二、养老保险费缴纳
三、缴费年限
四、个人账户管理
五、养老保险待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至15年。对个人缴费出现中断的,应补缴中断年度的费用,补缴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第十二页,共29页。
四、个人账户管理
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社区)集体补助资金;省、市、县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资助资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随同转移。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不再除政府补贴部分。
第十三页,共29页。
五、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情况
待遇构成
限定条件
第十四页,共29页。
基本情况
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待遇标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已经领取待遇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
第十五页,共29页。
待遇构成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其中:国家财政支付55元,省财政支付10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参保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支付。
第十六页,共29页。
限定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在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①基本条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 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老年人,参保时不用缴费,并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②限定条件: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子女参保、父母享受是在社会保障中体现子女家庭赡养责任的一种形式,有利于扩大参保覆盖和促进家庭和睦。子女参保缴费全部记入其本人的个人账户,也是为自己未来领取更高的养老金而积累,而不是为父母缴费,也不是用于支付父母的养老金。
③对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5年。即46-59岁人员,在制度实施时,应按年缴,也可以往前补缴。 误区:等59岁再参保缴费一年或等到60周不缴费就可领了养老金。注:到59岁时才参保缴费也必须从制度实施时开始缴费,即从2012年缴,但不再享受政府补贴。若城乡居民制度实施时不参保缴费,到60周时不能按月享受基础养老金。
④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即45岁以下人员必须按年缴费,到满60岁时最少缴费不少于15年才能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需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表七),并加盖村委(社区)公章后,及时将《补缴表》上报乡镇社保办,审核后将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经办机构。
第十七页,共29页。
六、待遇申领流程
乡镇社保办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到龄人员信息
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本人持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到户口所在地村委(社区)或乡镇社保办办理申领手续
乡镇社保办填写《待遇认定表》报送县城乡办
县城乡办指定银行开办<存折>

乡镇社保办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录待遇初审录入存折账号
县级人员待遇复审,每月由信用社、农行代理发放参保人员待遇
第十八页,共29页。
待遇领取问题的几点说明
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县社保机构停止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