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0年江西省大中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深圳市华瑞健实业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与地点:2010年8月14日—19日在南昌市举行
五、参赛单位:全省各大、中专院校,普通中学(含高、初中,职业高中)
六、参赛办法:
(一)竞赛组别:
1、中学组
甲组:高中组(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乙组:初中组
2、高校组(普通高等院校)
(二)竞赛项目:
1、个人项目:
短距离赛(男子组、女子组)
中距离赛(男子组、女子组)
百米定向赛(男子组、女子组)
2、集体项目:
校园接力赛(所有组别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各报3人)
团队赛(所有组别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各报4人)
(三)竞赛要求:
1、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身体健康,符合《关于江西省学校体育竞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及注册登记制度的规定》。
2、竞赛按《全国学生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3、运动员出发方式、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4、采用教育部推荐、深圳市华瑞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chinahealth定向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5、运动员必须穿比赛服装,佩戴号码布,持专用指北针参加比赛。
6、各队按编定的比赛时间提前三十分钟到比赛场地报道。
7、使用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ISOM2000/ISSOM2007) 最新绘制的彩色地图。
8、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全队的比赛成绩、通报批评,并缴纳罚金1000元。
七、计分与名次录取办法:
(一)计分方法:第一名0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3分,以下依次类推。个人项目的无效成绩均按本组出发人数再加10分处理。集体项目的无效成绩按本组出发队数再乘3处理。
(二)单项录取办法:
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若8队(人)以下项目,则按报名队数(人)减一录取;若报名参赛队少于3队【(人),含3队(人)】,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三)团体总分计分与录取办法:
1、团体总分:以各队各单项成绩较好的4男、4女运动员名次积分、2倍接力赛和3倍团队赛名次积分之和;分别取男子组和女子组团体总分及总团体总分,得分低者,名次列前。
2、非报名原因造成缺项及缺人的参赛队将按同组最大无效积分计取,计入该队团体总分。
3、团体总分为各队所有参赛项目计分总和,分数低者名次列前,如计分相同,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按集体项目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4、男子组、女子组团体总分及总团体总分均录取前八名并予奖励。
5、根据体育竞赛评选条件,按参赛队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运动员并给予奖励。
(四)承办单位的比赛成绩单独录取。
(五)错、漏点、超过规定时间,本场成绩无效。
八、报名与报到:
1、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含初中)均可报名参赛,设区市至少有二所中学参赛。每校每组别限报一队。
2、各参赛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赛运动员男、女组别各报5名,各项目之间可兼报。每支代表队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学生,不得跨校混合组队。
3、各参赛单位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2010年江西省大中学生定向越野比赛报名表(表1)和“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