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年崇明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本县中小学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健康水平,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卫生计生委会同县教育局负责本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组织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县卫计委和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卫生计生委、县教育局及县第三人民医院有关人员具体负责本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由县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和县第三人民医院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审定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和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等。
(一)领导小组
组长:施志琴陆惠星
组员:张哲医张裕标朱胜利
(二)工作小组
组长:张哲医张裕标
组员:钱志华陈永琴周林袁菊香瞿亚贤
二、健康体检机构
本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由县第三人民医院承担,医院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机构资质》要求,进一步完善人员、设备的配置,确保满足学生健康体检需求。为了确保安全,本县中小学生的健康体检由医院组织医务人员赴学校进行。
学校应参照健康体检场所设置基本要求落实体检场地及相关设施配备,并组织学生有序参加体检,配合医务人员完成相关体检工作。
医院与学校加强沟通合作,相互配合,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健康体检项目
(一)基本项目
1、病史询问:内科(传染病)、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等;
2、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腹部等;
3、外科常规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腹部、四肢关节、皮肤、淋巴结等;
4、眼科常规检查:外眼(斜视等)、内眼(沙眼等)、视力等;
5、耳鼻咽喉科常规检查:外耳、内耳、鼻腔、咽喉部、扁桃体等;
6、口腔科常规检查:牙齿、牙周等;
7、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评价等;
8、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寄宿制学生)。
(二)选择项目
色觉、矫正视力、嗅觉、听力、血压、外科(隐睾、疝气、包皮过长、精索静脉曲张等)、肛门、足底、月经史、尿常规、蛔虫卵。
四、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质量控制
为规范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操作行为,提高学生健康体检的整体质量,以《上海市招生体检操作常规》作为本县学生健康体检质量控制的依据;同时统一使用《上海市小学生健康体格检查表》(附件1)和《上海市中学生健康体格检查表》(附件2)。
五、健康体检工作基本要求
(一)县第三人民医院每年为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于该学校体检结束后2周内,以学生健康体检报告单的方式经学校向学生(家长)反馈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内容包括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二) 县第三人民医院于该学校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以学校汇总报告单的形式向学校反馈年度学生健康体检的结果,内容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三)县第三人民医院于本县所有学校健康体检结束后2个月内,以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的方式向县卫生计生委、县教育局和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小组上报年度学生健康体检的结果,内容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