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央音乐学院文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环节要求
一、学位音乐会要求
学位音乐会须在论文答辩前举行,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音乐会申请程序:申请人征得导师和所在系同意后,于音乐会2-3周前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音乐会举办的地点与具体时间。
学位音乐会成绩85分为及格线。音乐会未通过,可申请重新举行(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两次)。
音乐会具体要求如下:
管弦乐器表演——在毕业学年完成一场音乐会,纯演奏时间不少于60分钟,独奏部分不少于50分钟;曲目须包括古典、浪漫、现代三个时期的作品。
声乐表演——在毕业学年完成一场音乐会,纯演唱时间不少于50分钟;曲目须包括古典、浪漫、现代三个时期的作品。
声乐伴奏——在毕业学年完成一场音乐会,纯演奏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其中独奏作品与声乐作品比重各占一半,声乐曲目以中外艺术歌曲为主,包括古典、浪漫、现代三个时期的作品以及中国近现代作品。
指挥——在三年内指挥两场不同曲目的音乐会(第二场须在毕业学年),每场音乐会时间不少于60分钟。乐队指挥专业,每场音乐会演奏内容须涵盖一部交响乐作品(四个乐章)以及一首协奏曲;合唱指挥专业所选合唱团,专业、业余均可。由于指挥专业的特殊性,因而对学位音乐会举办的地点不作限定,若地点较远评委无法前往,则以音乐会录像来评定成绩(须提前向研究生部申请)。
双钢琴表演——在第三学年上学期完成一场音乐会,纯演奏时间为60分钟左右,曲目规格包括:
演奏;;、协奏曲任选。
民族乐器表演——在毕业学年完成一场音乐会,纯演奏时间不少于50分钟,曲目的选定应按研究生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完成。
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表演——在第二学年完成一场室内乐音乐会,另须交钢琴系一场校外独奏音乐会的音像光盘和节目单;在第三学年完成一场独奏音乐会。每场音乐会纯演奏时间不少于50分钟。
视唱练耳——要求完成一场音乐会和一次教学实习考核,成绩各占50%,85分通过。在毕业学年完成一场音乐会,要求:1)个人完成部分不少于30分钟,合作部分不少于20分钟;2)曲目须包括古典、浪漫、现代三个时期;3)作品包括传统视唱、艺术歌曲、自己创作或改编三种形式。教学实习考核在毕业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进行,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