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公用品类物品定点供应服务协议
甲方: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甲方)就选定(乙方)为甲方及其权属子公司办公文具用品和服务的定点供应商之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合同货物”指办公文具类货物。
“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配送、退换等各项服务。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采购人”是指甲方或甲方权属子公司的采购人员。
合同期限
乙方作为甲方办公文具类货物供应商,协议期内享有向甲方及其权属子公司供应办公文具类货物的资格,期限为一年,即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价格
乙方已向甲方报价的产品价格(附件1)为合同期限内该产品的执行价格,如确因市场波动需变更价格的,乙方须及时与甲方协商,待甲方确认后方能按新价格执行。
合同附件1以外的其他办公用品类货物乙方承诺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供应。
支付和结算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乙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付款方式:乙方凭有甲方或其权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签字的送货凭证及相应商业发票每月与采购人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20日内支付货款。
五、交货
乙方在接受甲方或其权属子公司订货后,当日内将所订货物送交采购人。对于采购人的紧急采购,乙方要立即配送。
对超出乙方现有经营范围的办公用品类产品,乙方承诺在2日内送交采购人。
六、质量标准和检验、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只向甲方提供正品,不提供任何仿品或假冒伪劣产品,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乙方每月初10日内向甲方报送上月向采购人供货的统计报表,订货单据复印件,接受甲方审核。
3、甲方还将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随时根据采购人、其他供货商的举报对乙方产品进行检验。
4、乙方对产品质量承担一切责任,一次性耗材等办公用品有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包退换的服务。
七、违约责任
在定点供货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者,甲方有权扣除或部分支付(视乎情况支付50-80%)乙方未结货款和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无正当理由拒绝向采购人供货,经甲方查实超过三次的;
未以最优惠价向甲方供货,同一订单中有30%产品供应价格比其他供应商同期报价高的;
(三)乙方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抬高价格的;
(四)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并经甲方查证欺骗行为属实的;